湖南新晃县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提标
近日,从湖南新晃县民政局和财政局了解到,该县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征兵工作意见》(湘发〔2011〕14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征兵工作的意见》(怀发〔2012〕2号),城乡义务兵优待金发放标准提高:农村籍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由4500元/年户提高至5000元/年户,城镇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由12000元/年户提高至13000元/年户。同时,县人民政府对到西藏、新疆等艰苦地区服役的义务兵家庭给予10000元的一次性奖励。
截止目前,该县已对去年194户家庭发放了义务兵家庭优待金141.8万元。今年,优待金将按照新标准全部发放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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