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泰顺县建立三项机制拓宽小微企业信贷渠道
一是建立信贷风险分担机制。对全县银行为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发放贷款所发生的超过一定比例的不良贷款净损失,给予相应的风险损失补偿,对不良贷款率超过全县平均水平的部分,给予万分之二以内的补偿。
二是建立资产抵押担保机制。经有关部门允许,小微企业可申请将其土地使用权、建筑物等不动产和设备、原材料、产品等动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抵押给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偿还贷款的担保,银行业金融机构应予以信贷支持。
三是建立银企沟通机制。相关部门积极向银行推荐小微企业,加强双方联系沟通,搭建银企合作平台,引导金融机构采取多种融资方式,优先支持小微企业资金需求,并为企业提供更加便捷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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