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绵竹市调整城乡低保、农村五保相关保障标准
绵竹市增加财政资金1015万元用于提高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和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努力保障低收入群众的基本生活,提高城乡困难群众的生活水平。其中,城镇低保由每月280元提高到320元,农村低保由每年1700元提高到2000元;五保供养集中供养由每人每月260元提高到350元,分散供养由每人每月200元提高到250元。此次提高城乡低保和五保供养人员最低生活报标准,将惠及全市40000人左右的城乡低保和五保供养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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