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泰安市“三公开”提高政府采购评审透明度
为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评审工作透明度,自今年3月开始,泰安市对工程类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公示方式进行改革,有效减少了供应商的质疑投诉现象,提高了政府采购监管水平。
一是公开评审专家评分明细或供应商报价明细。根据评审办法不同,分别对评审过程中评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打分情况或各供应商报价情况进行公示,促使采购人和评审专家慎用评审权,有效控制倾向性评审行为。
二是公开废标原因及依据。对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将废标原因和依据予以公示,进一步增强评审过程的透明度,减少供应商对评审过程的质疑。
三是公开预中标供应商的项目班子人员组成。将施工、监理项目预中标供应商的项目班子成员姓名、职务、证书号码予以公布,接受社会监督,防止中标(成交)供应商人员资格证件造假、项目实施中随意更换人员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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