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青岛市财政采取四项措施大幅提高集中支付比率
按照财政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国库改革目标,青岛市财政全面深化集中支付改革,采取四项有力措施提高市级财政资金集中支付比率。
一是取消了国库支付机构实拨资金管理账户,将以前年度结余的实拨资金全部缴入国库;二是将市财力投资项目资金由实拨方式转为集中支付管理;三是将专户方式管理的偿债资金和支持企业发展资金纳入集中支付管理;四是将驻外办事机构全部实行集中支付管理。通过四项改革措施,扩大了市级集中支付资金覆盖面,大幅度提高了市级集中支付资金支付比率,截止目前,市级集中支付资金比率达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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