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台州市多举措加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
一是实行分类补助标准。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示范基地,按考核认定级别给予一定奖励;对专业公共创新技术服务平台,按平台容量和有效运行状况给予补助;对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大项目,按项目实际投入额给予补助。
二是规范申报审批程序。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坚持统筹安排、突出重点原则,明确年度专项资金重点支持方向,下发申报通知,通过多部门联合审查,确定补助项目,市财政将补助资金拨付到项目所在地财政部门,再由当地财政部门转拨至项目承担企业或单位。
三是建立绩效评价制度。每年度委托具有一定资质的中介机构对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绩效评价,落实部门责任,优化决策程序,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评价结果作为确定下一年度支持的重点、方向和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
四是加强全过程跟踪督查。对项目实施及资金使用实行全过程监督管理,包括项目的申报、审核等,组织开展跟踪检查,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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