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朔州市财政四项措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
一、加快公共财政预算执行进度。对预算已安排但至今尚未拨付下达的财政资金,能支付的及时支付,当年不能形成支出的,及时调整用于其他急需项目;年初代编预算,在9月30日前仍细化不到具体项目和单位的,除据实结算项目外,全部收回总预算用于其他急需项目。
二、清理、压减财政结余结转资金。按照摸清底数、分类处理的原则,积极消化和压减结余结转资金。属于已无法支出或无需支出的,将收回总预算统筹安排;对执行进度缓慢、年底有可能继续形成较多结余结转的项目,调整用于其他急需的支出项目。同时,建立结余资金消化的激励约束措施,将结余资金与预算编制相挂钩。
三、加强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管理。对各项基金收入安排的支出,抓紧组织落实到具体项目,简化项目审批流程,及时分配下达,最大限度减少基金结余结转规模。
四、规范国库资金管理。建立暂付款回收机制,全面清理消化历年暂付款挂账,严格控制新增暂付款。全面落实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扩大财政直接支付范围,避免国库资金在单位账户沉淀。巩固清理整顿财政专户成果,压缩专户数量,强化财政专户结余结转资金管理。坚决杜绝“以拨作支”、虚列支出、挤占挪用资金等行为。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上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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