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财政提高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标准
近日,四川省财政提高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标准。独生子女死亡父母特别扶助标准由每人每月不低于135元提高到不低于350元,独生子女伤残父母特别扶助标准由每人每月不低于110元提高到不低于280元。此项政策的出台,将惠及全省1.5 万独生子女伤残父母和4.5万独生子女死亡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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