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连云港财政严把资产处置关市级资产处置收入入库超3000万
国有资产处置是对单位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进行产权转让、使用权转移或核销产权的行为,是国有资产的“出口”。江苏省连云港市财政坚持规范操作,阳光操作,严把出口关,2010年-2012年累计入库资产处置收入3316.85万元,力争实现国有资产收益最大化。一是在资产处置中坚持优选拍卖中介机构,规范评估中介机构。经过资料审查及发函向国土及房产部门了解情况建立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评估机构库,在机构库中确定连云港市物价局认证中心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评估机构。二是做细做实每一项资产处置工作。从小微处着手对每一项资产处置事项实行全程监管,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申请资料做到严格审查;对资产现状做到深入现场查看;对评估价格做到认真复查;对拍卖过程做到全程监督。三是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不断拓宽资产处置范围。加大资产监督管理力度,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在行政事业单位实物资产处置的基础上不断拓宽资产处置范围,实现国有资产增值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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