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应县五项措施进一步扩大政府采购范围
一是要求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大推进政府采购工作的力度,对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必须依法实施政府采购,不得以任何理由规避政府采购或者擅自组织采购。
二是切实加强对部门和单位使用纳入财政管理的其他资金或使用以财政性资金作为还款来源的借(贷)款进行采购的管理。
三是加强公共工程项目的政府采购管理,政府采购工程项目除招标投标外,均按《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执行。
四是加强社会关注和涉及民生项目的政府采购工作,加大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支出项目政府采购的力度,积极探索各项财政补贴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的可行性,努力开拓政府采购服务公共财政的有效途径。
五是发改、财政、住建等有关部门进一步理顺管理职责与程序,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工程项目采购工作,使政府采购工程项目实现大的突破。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上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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