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常德:2014年部门预算编制更加注重突出绩效管理
近日,湖南常德市安排布置2014年市本级预算编制工作,重点突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理念,着力增强预算编制工作实效性。
一、扩大预算编制范围。健全“四大预算”体系,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和规范性。完善公共财政预算,将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上级提前告知部分纳入预算编制范围,缩小预决算差异;细化政府性基金预算,根据收入来源合理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规范政府性基金收入和支出行为,同时将育林基金等政府性基金全部纳入预算编制范围,细化政府性基金支出项目。试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在经建投、城建投、担保公司等由政府出资或持有股份的企业试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规范资金使用;加强社保基金预算,对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大保险基金收支全口径编列。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全面编制政府采购预算,规范政府采购程序和行为。
二、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增强支出责任和效率意识,全面加强预算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和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一是构建绩效管理机制。把绩效管理贯穿到财政资金使用的各个环节,构建“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实现预算绩效管理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有机结合。二是强化绩效目标管理。实现绩效目标申报与部门预算编制同步,绩效目标审核与预算审核同步,绩效目标下达与部门预算下达同步,为预算执行、绩效跟踪管理、绩效评价、财政监督提供依据。300万元以上的支出项目,需要报送项目资金绩效目标。三是拓展绩效评价范围和模式。对重大民生支出项目、部门整体支出和企业使用财政性资金,继续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将涉及“三农”、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节能环保、保障性安居工程等重大支出项目纳入重点评价范围。建立自我评价与外部评价相结合、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多种绩效评价方式,积极探索第三方评价。四是加强绩效评价和监督检查结果应用。将2013年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结果作为2014年部门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同时,注重运用财政监督检查结果,充分吸收部分特定专项资金跟踪问效成果,为预算安排提供参考依据。
三、严格预算执行约束。提升预算的科学预见性和编报严谨性,坚持“有预算不超支、无预算不开支”,切实增强预算约束力。2014年除政策性减收增支以及突发性重大开支外,上半年一律不受理追加预算,确需追加的支出,按程序申报后下半年一月一次集中研究,减少人为因素和随意追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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