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江山市大力培育发展家庭农场
一是安排扶持奖补资金。市财政每年统筹安排家庭农场发展资金,从项目建设、示范创建、品牌培育、宣传推广、保险补贴、电子商务、贷款贴息等7个环节进行扶持、奖励和补助。
二是加大金融保险支持。市财政统筹安排3000万元家庭农场政银合作资金,加强与农村合作银行等金融机构合作,加大对家庭农场的信贷支持,并给予利率优惠。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与财政补助相结合的农业风险防范与救助机制,进一步扩大农作物保险品种,提高农业保险覆盖面,为家庭农场发展提供保障。
三是给予设施用地扶持。对家庭农场的设施农用地,实行“乡镇全程代办,部门集中审批”,相关部门每星期集中审批一次。对家庭农场设施农用地涉及林地15亩以内的,作为临时占用林地审批,使用期限2年,到期首次续批费用由市财政给予全额补助。
四是鼓励吸纳从业人才。支持大中专毕业生到家庭农场工作,对从事家庭农场的大专(含)以上毕业生,按每人每年1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连补3年,并准予享受新型职业农民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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