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怀化市农业综合开发多措并举增效益
近年来,湖南怀化市农业综合开发积极采取措施,大力推进规范化建设,取得了良好的社会经济效益。
一是项目前期抓“两论”,确保科学合理。“两论”,即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初选时的考察论证和项目审定的评估论证。每年由市农开办领导带队,每个县聘请水利、农业等方面的专家参与,注重对项目区耕地是否集中、水资源是否可靠、交通运输是否方便、规划是否合理、技术是否可行、群众是否满意、当地领导是否重视、开发效益是否显著等方面予以考察论证,全面提升了项目立项决策的科学性。
二是项目实施抓招标,预防商业贿赂。单个农开项目投资规模较小、又需农民筹资投劳,不属于法定招标项目。但为降低工程造价、打造“阳光工程”,近年来,各县级农开办都按照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招标投标监管工作的若干意见》和市农开办制订的“八条规定”进行招投标,并委托有合格资质的中介机构代理,招标文件报市农开办和当地政府招投标办审查备案,开标评标时邀请纪检、监察、审计、财政部门参加,使招标工作进一步规范。绝大多数县均采用公开招标,公平公正,避免了关系工程和钱权交易的发生。
三是项目控制抓监理,树立良好行风。为提高工程质量,确保工程进度,进行投资控制,市农开办委托怀化市正诚项目管理公司对各县土地治理项目进行监理。监理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后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查等方式对工程建设进行有效监理。对施工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坚决责令返工,不留隐患。县农开办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结算款,均通过监理人员审签,并直接拨付到中标单位账上,防止行业上的不正之风。
四是项目建设抓公示,着力公开透明。项目公示是增强农开项目工程建设透明度、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有效防治腐败的好方法。项目公示分三个阶段,即申报公示、实施公示和竣工公示。申报公示张贴在村部和公共场所,实施公示张贴在建设现场,竣工公示专设永久性公示牌,公示内容包括项目名称、建设内容、财政资金、自筹资金和资金使用情况等,让农民群众放心,接受历史的检验。
五是资金管理抓稽核,确保专款专用。资金是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的核心,加强资金稽核,对于提高项目建设效益,确保资金安全和人员安全显得尤为重要。为此,市农开办着力创新资金运行机制,严把资金审核关、资金拨付关和资金监督关,充分利用计算机联网对各县市区的资金帐务进行及时检查,对违规行为及时发出纠错指令,并督促改正。项目招标预算、竣工结算等资料报送财政部门进行投资评审,从而保证了资金的安全有效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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