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新化县多措并举加强涉农资金整合力度
为进一步加强涉农资金管理,最大限度发挥涉农资金使用效益,近年来,湖南新化县大力推进涉农资金整合和统筹安排,不断提高涉农资金管理水平,形成了部门协调、上下联动、有效衔接、安全规范的涉农资金使用管理良好局面。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县长为组长、常务副县长为副组长的县涉农资金整合协调领导小组,县发改委、财政局、农村工作部、农业局、水利局、林业局、交通局、民政局、国土资源局、扶贫办等相关单位负责人为组成成员,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对全县财政涉农资金整合规划、项目申报、资金分配等重大问题进行决策,改变各部门在涉农资金项目的申报、分配、使用上各自为政的局面,形成合力,集中财力办大事。
二是明确整合范围。涉农资金指由上级拨付到县以及县本级根据有关规定安排的用于“三农”建设发展等方面的各类专项支出资金。包括重点贫困村以外新增财政扶贫资金,农村安全饮水、林业生态建设、小型农田水利建设、河道治理、水土保持、农村能源建设、新农村建设、畜牧养殖、农村道路建设养护、农村土地整理、地质灾害防治、环境保护、文教卫等各类支农资金。根据财政支农目标和重点,该县将现有各项支农资金按性质归并为五大类:农业生产类、管理服务类、灾害救助类、生态环境类、农村生活类和农民收入类,从农业和农村发展的长远考虑,对现有的支农资金进行科学分类后,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捆绑使用、统筹安排”的原则,有机整合项目资金,捆绑用于涉农项目建设。
三是加强资金管理。出台财政涉农资金整合实施管理办法,明确每项资金的申报流程和拨付审批手续,将涉农资金纳入国库集中支付范畴,直接拨付到项目区或受益人;进一步完善资金监督检查制度,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采取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监管,建立多层次、多方位、多形式的监督管理机制,严禁出现借整合涉农资金名义挪用涉农资金的现象。
四是加强绩效评价。县涉农资金整合协调领导小组对涉农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及时进行检查考核,对专项资金整合率、资金到位率及项目完成率进行评价。实行涉农专项资金整合与部门预算、部门办公经费挂钩制度,对涉农专项资金整合率高、项目整体实施效果好的部门,在下年度部门预算、经费拨付上予以适当增加、倾斜;对涉农专项资金整合率低、项目整体实施效果差的部门,在下年度部门预算、经费拨付上予以适当削减。对涉农专项资金分配、管理、使用工作评价效果差的单位,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领导及具体工作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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