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鹿城区支持创新驱动促进创新型城市建设
一是加强政策引导,鼓励企业自主创新。加大对重点企业研究院、院士国家工作站等创新机构的政策支持力度,对成为区级以上技术中心的,分别给予奖励。设立科技型小微企业科技专项资金,用于指导企业开展科技研发、专利战略、品牌建设等工作。2013年安排科技经费4035万元,重点支持企业引进创新性产业、改造提升传统制造业、研发节能环保项目等,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成为高新技术企业。
二是强化推广运用,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促进企业创新产品的推广运用和市场拓展,每年择优扶持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市场潜力大的科技成果进行产业化。对购买高校院所技术成果并在本地知识转化、收购国外研发机构、品牌营销网络的企业,给予补助。
三是提高科技投入,健全创新发展驱动。完善财政科技投入稳定增长机制,确保财政科技投入增长幅度高于同级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加大财政人才投入比重,支持实施“千人计划”、“海外引才计划”。强化对财政资金的整合、统筹和优化配置,着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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