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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政策调整

2003-4-27 0:0  【 】【打印】【我要纠错

    最近,审计署、人事部修订印发了《审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规定》。《规定》对初、中级(审计师)资格考试政策做出了重大调整。应广大考生的强烈要求,记者就考试政策调整问题,及考试组织管理、考试教材、试题题型、注意事项等考生非常关心的问题采访了全国审计考办和审计署考试中心的有关负责人,从本期开始将分四期进行系列报道,本期重点报道《规定》中的有关政策内容。
 
    问题一:如何取得审计专业技术初级或中级资格?

    审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制度。通过全国统一考试获得资格的人员,表明其已具备担任相应审计专业技术职务的水平和能力。

    问题二:《规定》对考生报名条件作了哪些调整?

    主要有4个方面的调整:一是对报名条件中基本条件,由原来在审计岗位工作,调整为从事审计、财经工作;二是对初级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由原来高中以上学历调整为中专以上学历;三是对中级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中工作年限的计算,由原来只计算取得规定学历后从事审计、财经工作的总年限,调整为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审计、财经工作的总年限(包括在职学习时间),其截止日期为考试年度当年12月31日;四是对大学专科学历报考中级资格考试的工作年限,由原来的6年调整为5年。根据《规定》报考初级资格考生只要是从事审计或财经工作,并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即可,对工作年限不作要求。报考中级(审计师)资格考生只需从事审计或财经工作满一定年限,并具备大专以上学历即可。

    问题三:《规定》是否对考试科目与内容进行了调整?

    对考试科目与内容未做大的调整,只是删除了审计理论与实务考试中的行业审计部分(此部分从2000年开始就不考了)。初、中级资格考试科目与内容均为"审计专业相关知识"(包括:宏观经济学基础、企业财务管理、企业财务会计、法律)和"审计理论与实务"(包括:审计理论与方法、企业财务审计)。初、中级资格考试采用同一套考试大纲。根据对初、中级审计人员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的不同要求,两个考试科目各部分内容分为初、中级资格共同考试内容和中级资格单独考试内容。

    问题四:《规定》对考试日期和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考试日期为原则上每年10月的第二个星期日。考试上午为"审计专业相关知识",下午为"审计理论与实务"。两个科目的考试时间均为2.5小时。

    问题五:《规定》对考生报名和参加考试是如何规定的?

    参加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由本人提出申请,单位审核批准后,携带有关证件到当地考试管理机构报名。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发给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中央、国务院各部门及其所属单位人员参加考试,实行属地管理原则。各地的考试工作由当地审计部门和人事部门共同负责。考生请向当地审计部门或人事部门咨询有关具体事项。

    问题六:2003年的考试报名工作是否已开始?

    2003年初、中级资格考试加上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的时间均定为2003年10月12日,有关的考试报名工作将于近期展开。各地的报名时间会有一定差别,本报将继续关注有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