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事局、审计局,各有关部门:
根据山东省人事厅、审计厅《关于2005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考务工作的通知》( 鲁人办发[2005]69号)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有关考务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2005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日期定于2005年10月16日。初、中级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为:
上午: 9:00-11:30 审计专业相关知识
下午: 2:00- 4:30 审计理论与实务
二、报名条件
按照《审计署、人事部关于修订印发〈审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审人发[2003]4号)文的规定,报名条件如下:
(一)参加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具有良好职业道德;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以及有关财经法规和制度,无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从事审计、财经工作。
(二)参加初级资格考试人员,除具备第(一)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学历。
(三)参加中级资格考试人员,除具备第(一)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审计、财经工作
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报名条件中所称的从事审计、财经工作年限,其截至时间为2005年12月31日。
三、考试报名
2005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报名时间截止到4月30日(过期不能补报)。各县市区、各部门(单位)凡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由所在单位统一组织按属地原则到当地人事部门或指定地点办理报名手续。市直各部门考生由部门汇总后到市人事考试中心报名。
各地现存的原“审计署考试报名卡”及“报考手册”作废,请于4月15日前到济宁市人事考试中心领取“审计考试报名卡”。新修订的“汉字区位码表”及“审计考试报名卡填涂样例”分别见附件2和附件3.报考人员及考试管理机构需填涂的信息项全部安排在报名卡正面,报名卡背面为填涂说明。
(一)考试报名卡填涂
在组织报考人员填涂报名卡时需注意以下事项:
1、报考人员需填写(填涂)“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附件1)和“审计考试报名卡”,并在申报表和报名卡指定位置分别粘贴本人近期通底版一寸免冠正面光面照片各一张。
2、除“考试地区”栏外,报名卡所有信息项均需填涂。
3、工作人员发卡时应提醒报考人员首先根据本人报考级别认真填涂“考试类别”栏。
4、“所在地区”栏统一填涂“3708”。
5、“考生报名号”不填涂。
6、如果姓名中有在区位码表中查找不到的汉字,需将区位码数字写为“9999”,区位码信息点也均涂为“9”。如果姓名超过四个汉字,需将姓名栏最右侧的标志信息点涂黑。如果证件号码含有汉字或字母,需将汉字或字母连同数字一起写入数字栏,只填涂数字对应的区位码信息点。“审计考试报名卡特殊信息填涂样例”见附件4.
各报名点在收“审计考试报名卡”时,必须仔细检查“考试类别”、“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单位名称”、“所在地区”等关键信息填涂是否准确,按不同考试级别(初、中级)将报名卡由小到大的顺序排列整齐后,于4月30日前将送交市人事考试中心。
(二)报名组织工作
1、各单位人事部门须对本单位报考人员填写(填涂)的“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与“审计考试报名卡”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在“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的“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意见”栏内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2、报名时须携带报考人员的工作证、身份证(或军官证)、学历证明及复印件和初审合格的“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与“审计考试报名卡”,并缴纳有关费用。
3、各报名点应按照《审计署、人事部关于修订印发〈审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审人发[2003]4号)文的有关要求审查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并审核申报表与报名卡。审核合格后,经办人员须在申报表的“报名点资格审核意见”栏内签署意见并签名,并将报考人员学历证明复印件附在申报表后面,申报表中“报名号”不填。
四、收费标准
按照鲁价费发[2004]56号文件的有关规定,考务费每人每科52元,其中上缴国家审计局12元,省留16元,市留24元。缴费办法按鲁人发[2003]25号文的规定执行。
各地要按照市里的统一部署,严格掌握报名条件,填涂信息准确,按规定时限及时报送,确保2005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