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人事局、审计局,省直及中直驻皖各单位、各大学:
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关于2005 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97号)和《审计署、人事部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05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及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审考办字[2005]1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2005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及时间
2005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于2005年10月16日举行,分初、中、高级三个级别。其中,初、中级设“审计专业相关知识”和“审计理论与实务”两个科目;高级设“经济理论与宏观经济政策”和“审计理论与审计案例分析”两个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10月16日 |
初、中级 |
上午 09:00-11:30 |
审计专业相关知识 |
下午 14:00-16:30 |
审计理论与实务 | ||
高级 |
上午 09:00-12:00 |
经济理论与宏观经济政策 | |
下午 14:00-17:00 |
审计理论与审计案例分析 |
二、报考条件
根据《审计署、人事部关于修订印发<审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审人发[2003]4号)和人事部、审计署关于印发《高级审计师资格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人发[2002]58号)规定,参加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具有良好职业道德;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以及有关财经法规和制度,无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从事审计、财经工作。
其中:
1、参加审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学历。
在报名时,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
2、参加审计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3、参加审计专业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博士学位,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2年;
(2)获得硕士学位,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4年;
(3)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5年;
(4)大学专科毕业,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6年。
符合报考条件的香港、澳门居民可报名参加2005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对违反考试纪律,已按省人事厅等部门《关于印发〈安徽省人事考试违纪处理规定〉的通知》(皖人发[2002]77号)规定处理,尚在停考期内的考生,不得参加2005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
三、报名时间及办法
全省统一报名截止时间为2005 年5月27日,逾期不予补报。报名时,考生根据报考条件要求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及本人近期一寸同底免冠照片三张,填写《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附件1),按属地原则到当地人事部门办理报考资格条件初审及报名手续;在肥省直、中直单位考生到本单位人事部门进行报考资格条件初审及报名,省人事考试中心不受理个人报名。各市、各单位按《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信息录入规定》(附件2)录入考生信息,于6月1-2日携带上述材料和《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资格审查汇总表》(附件3)统一到建工大厦9楼会议室(合肥市芜湖路325 号),经省人事厅、审计厅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后,再到省人事考试中心办理报名手续。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人员信息由各市自行删除,于6月3日前将最终信息通过网络上传至省人事考试中心FTP站点。凡在报名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即予取消其考试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考场设置及准考证办理
考点设在省会合肥市。考前一周,各市人事局和在肥省直、中直单位人事部门到省人事考试中心办理准考证,并及时发给考生;个人办理准考证的考生可于2005年10月14日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到省人事考试中心领取准考证。
五、教材征订
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和考试指定教材发行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组织。各市、各单位在报名的同时征订教材,填写《2005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指定教材征订单》(附件4),于6月1-2日报省人事考试中心。
六、考试费用
根据计价格[2002] 97号和皖价费[2004]357号文件规定,审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费按每人174元(含上缴国家部分)收取,高级资格考试费按每人250元(含上缴国家部分)收取。各市按每人10元提留资格审查费,余款在6月1-2日报名时上缴省人事考试中心;省直、中直各单位考试费全额上缴。
七、注意事项
应考时,考生应携带签字笔(黑色或蓝色)、2B铅笔、橡皮、无文字存储功能的计算器。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严禁将通讯工具带入考场座位。
2005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场规则、监考人员守则,按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人事考试工作规则>的通知》(皖人发[2002]78号)执行;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事部令第3号)执行。
2005年资格考试种类多、时间紧,任务重,考务工作十分繁重。各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准确上报有关材料和信息,确保2005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