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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2005年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2005-4-20 0:0  【 】【打印】【我要纠错

各市人事局(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省直、中央部属在浙有关单位:

  根据《审计署、人事部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05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及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审考办字〔2005〕1号),2005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定于今年10月16日进行。为做好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现将考务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级别、时间及科目。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设初、中、高三个级别,各级别的考试时间及科目具体为:

  初、中级资格考试

  10月16日 上午 9:00-11:30     审计专业相关知识

  下午14:00-16:30     审计理论与实务

  高级资格考试

  10月16日 上午 9:00-12:00     经济理论与宏观经济政策

  下午14:00-17:00    审计理论与审计案例分析

  二、考试内容、答题形式及要求。审计专业初、中、高级资格考试大纲可通过审计署考试中心网站下载。根据对初、中级审计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的不同要求,两个考试科目各部分内容分为初、中级资格共同考试内容和中级资格单独考试内容。初、中级资格考试形式与去年相同,各科目试卷均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高级资格考试仍采用闭卷笔答方式,应考人员须在规定的答题卡上用黑色签字笔答题,各科目考试题型均为主观性试题。

  三、报考范围和条件。

  报考条件

  审计专业初级资格和中级(审计师)资格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制度,高级审计师资格实行考试与评价相结合的评价办法。

  (一)参加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具有良好职业道德;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以及有关财经法规和制度,无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从事审计、财经工作。

  (二)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学历。

  (三)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上述所称从事审计、财经工作年限,其截止日期为考试年度当年12月31日。

  (三)报名参加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博士学位,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2年;

  2、获得硕士学位,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4年;

  3、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5年;

  4、大学专科毕业,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6年;

  5.对不具备上述条件,但审计工作业绩突出,符合下列条件其中之一者,可破格报名参加考试:

  (1)从事审计、会计专业技术工作25年以上。

  (2)近五年内被评为市(地)级以上先进工作者或被评为省级以上先进集体的负责人,或获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称号。

  报考条件中所涉及的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计算至2005年12月31日止。

  四、报名时间、手续、地点及要求。全省报名时间统一定于2005年4 月26日至28日。报考人员按报考级别要求,分别填写《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申报表》,并根据“汉字区位码表”(报考人员可上审计署考试中心网站下载查询)认真填涂《审计考试报名卡》,贴好2003年后的免冠一寸照片一张,同时提交学历证书、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单位出具的从事审计、财经工作年限证明。经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后,按属地原则到市人事局(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指定的地点报名,在杭的省部属单位报考人员到省人事考试中心(杭州市莫干山路73 号金汇大厦一楼大厅)报名。各市需将《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申报表》和《审计考试报名卡》按考试级别进行整理、汇总,并填写《2005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汇总表》,于5月13日前上报省人事考试中心。考生材料上报同时各市也需将本市考生信息及报考级别等重要信息留存,以便日后询查。

  2005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数据采集使用报名卡的形式进行,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根据国家审计署考试中心编印的“汉字区位码表”和“各省市代号编码表”填涂《审计考试报名卡》(此卡需送审计署考试中心读卡,传输过程勿折)。

  各市人事部门要会同审计部门认真审查学历、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和从事审计、财经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原件,复印件上经办人须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审计考试报名卡》填涂要求完整、准确,报名卡中“考试报名号”栏,由各市考试管理机构统一填涂,填涂规则为:前两位为地区代码的后两位,后四位为从“0001”起始的序列号,“考试地区”栏不填涂。

  五、考务组织及工作计划。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承办。各市人事局(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审计局负责组织考试报名、报考资格初审及报考材料的上报等工作 .考务工作计划见附件6.

  六、考场统一设置在杭州。阅卷工作由审计署统一组织进行。

  七、考试用书的征订。根据审计署、人事部及审计署考试中心通知,2005年审计专业技术资格初、中、高级考试辅导教材已在2004年版的基础上进行了修订,高级资格考试参考丛书是2001年版本的再版;需要考试用书的考生在报名的同时填好征订单(附件7),并按书单所列价格交纳书费。各市的教材征订数汇总后于5月13日前上报省人事考试中心。

  八、考试费用。根据国家计委、财政部计价格〔2002〕97号和省物价局、财政厅浙价费〔2004〕253号文件规定,审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考务费按每人每科45元(含上交审计署12元)收取;高级资格考试考务费按每人每科85元(含上交审计署50元)收取。其中留市每人20元,用于组织考试报名等考务支出,其余费用及征订书款在5月13日前以市为单位集中汇至省人事考试中心(开户银行:工行杭州武林支行,开户单位:浙江省人事考试中心,帐号:1202021209014434529)。

  九、准考证发放办法。2005年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资格经省人事厅、省审计厅核准后,其准考证由各市人事部门负责发放。省人事考试中心于2005年9月22日前将准考证寄至各市人事部门。省部属单位报考人员的准考证请于2005年9月21日至23日,由单位或考生携有效证件到杭州市莫干山路73号金汇大厦一楼大厅领取。

  十、成绩公布。2005年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于国家下达合格线后予以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网站查询或下载考试成绩。

  审计专业技术初、中、高级资格考试任务重,政策性强,各市人事部门务必高度重视,与审计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切实加强对资格审查工作的管理,对伪造涂改学历或资历证明及考试违纪的人员,一经发现,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以确保考试工作的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