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人事局考试中心(科干办),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人事劳动局人才中心,市直有关部门人事(政工)科:
根据山东省人事厅、省审计厅《关于2005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考务工作的通知》(鲁人办发〔2005〕69号)要求,现将我市2005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2005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日期定于2005年10月16日。初、中级资格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为:
上午 9:00-11:30 审计专业相关知识
下午 2:00- 4:30 审计理论与实务
二、报名条件
报名条件按照《审计署、人事部关于修订印发<审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审人发〔2003〕4号)文的规定执行。报名条件具体如下:
(一)参加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具有良好职业道德;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以及有关财经法规和制度,无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从事审计、财经工作。
(二)参加初级资格考试人员,除具备第(一)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学历。
(三)参加中级资格考试人员,除具备第(一)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报名条件中所称的从事审计、财经工作年限,其截至时间为2005年12月31日。
三、考试报名
2005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报名时间截止到5月13日。凡符合报考条件并欲参加2005年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由所在单位统一汇总后按属地原则到当地人事考试部门办理报名手续。
各市区、两个开发区于5月16日将考试申报表和报名卡交市人事局考试中心。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需填写(填涂)“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和“审计考试报名卡”,并在申报表和报名卡指定位置分别粘贴本人近期一寸黑白免冠光面正面同版照片一张。“审计考试报名卡”中“所在地区”“考试地区”“考生报名号”由市考试中心统一填涂。
2.报考人员所在单位人事部门须对本单位报考人员填写(填涂)的申报表与报名卡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在申报表的“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意见”栏内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3.各单位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考人员的学历证明及复印件和初审合格的申报表与报名卡到指定报名点报名。
五、考试收费
考试收费标准按鲁价费发〔2004〕56号及威价费字〔2002〕15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资料费每人3元,考务费每人每科5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