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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2005年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2005-4-20 0:0  【 】【打印】【我要纠错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人事部办公厅《关于2005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 97号)和广东省人事厅、审计厅《关于做好2005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及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粤人发[2005]87号)的精神,2005年度全国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定于10月16日举行。为做好我市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地点

  (一)网上下载报名表时间:2005年4月20日至2005年4月30日17时前。

  (二)报名确认时间:2005年4月27日至2005年4月30日17时前。

  (三)报名确认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振华路100号深纺大厦C座2楼市考试指导中心,咨询电话:83776655.

  (四)报名条件见附件1

  (五)报名具体操作程序、方法和材料要求见附件2

  二、考试时间和科目

  日  期 类  别 时    间 科    目

  10月16日     审计初、中级      上午  9:00-11:30     审计专业相关知识

                                  下午  2:00-4:30     审计理论与实务

                审计高级          上午  9:00-12:00     经济理论与宏观经济政策

                                  下午  2:00-5:00     审计理论与审计案例分析

  三、考试内容

  1、审计专业初、中级资格考试采用闭卷笔试,科目为:

  (1)《审计专业相关知识》,内容包括:宏观经济学基础、企业财务管理、企业财务会计、法律;

  (2)《审计理论与实务》,内容包括:审计理论与方法、企业财务审计。

  2、审计专业高级资格考试采用闭卷笔试,科目为:

  (1)《经济理论与宏观经济政策》,内容包括: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研究、财政理论研究、财务会计和财务管理理论研究;

  (2)《审计理论与审计案例分析》,内容包括:审计理论研究、审计技术和方法。

  四、考点设置

  初、中级资格考点设在深圳,高级资格考点设在广州(考场的详细地址将在准考证上标明)。

  五、其他事项

  1、具体考务工作由市考试指导中心组织。

  2、按照省物价局《关于调整职称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01]237号)规定审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务费每科50元。报考审计专业高级资格考务费每科100元预收。

  3、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对报考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及伪造证书、弄虚作假的,一律不得推荐,同时也不得推荐非本单位的人员报考。对报名和考试中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查实,取消个人的报考资格或考试成绩,并对该单位通报批评及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4、审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者,带齐其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到市考试指导中心办理由国家人事部统一印制,国家人事部、审计署联合用印的《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者带齐其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到市考试指导中心办理由审计署用印的《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书》。发证时间、地点及发证手续可在得知考试成绩后通过市考试指导中心网站查询。

  附件1:2005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附件2:2005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程序及材料要求

  深圳市考试指导中心

  二○○五年四月十九日

  附件1

  2005年度审计专业技术

  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报考审计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遵守国家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以及有关财经法规和制度,无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从事审计、财经工作。

  1、报考审计初级资格必须取得教育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学历;

  2、报考审计中级资格,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3.报考高级审计师资格,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专科毕业,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6年;

  (2)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5年;

  (3)获得硕士学位,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4年;

  (4)获得博士学位,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2年;

  注:1、以上所要求的学历必须是国家教委认可的毕业证书。结业证书、专业证书无效;

  2、从事审计、财经工作的年限及获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限计算到2005年12月31日止。

  附件2

  2005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程序及材料要求

  一、报名程序

  1、报考者在报名文件附件中复印或于2005年4月20日-4月30日17时前登录市考试指导中心网址→ 点击报名文件 → 用A4纸从网上双面打印《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审核发证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表》)一份或单面打印《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一份 → 按要求详细填写表中的报名信息 → 交单位审核确认。

  2、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对报考者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在《报名表》或《申报表》上加注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

  3、2005年4月27日-4月30日各有关单位或报考者持报名时需提供的报名材料及2B铅笔 → 到市考试指导中心报名大厅办理报考资格审查并领取《审计考试报名卡》→ 用2B铅笔填涂报名卡 → 办理报名和预订考试用书确认手续 → 领取缴款通知书并按时到深圳发展银行缴费 → 报名完成。

  二。报考人报名时需提供如下材料

  1、填写好的《报名表》或《申报表》和用2B铅笔填涂的《审计考试报名卡》原件。

  2、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经审核后退回);

  3、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半身彩色或黑白同版照片3张(其中:1张二寸照片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相片的背面要用钝口铅笔写上姓名,留作日后办证用,另外2张一寸照片贴在报名表和报名卡上)。

  4、报考高级审计师资格者,还需相关专业的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经审核后退回)。

  以上所附材料须用A4纸复印,材料不全者不予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