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人事局,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驻省中直单位人事(干部)处: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办法
(一)报名时间
考试报名时间为2005年4月18日至4月27日(省直报名点周六、周日不休息),
(二)报名地点
在长省、中直单位报名工作由省职考办负责,统一到省人事厅办公大楼(建设广场原省戏校对过)南侧50米富锦路邮政支局(建设街2677号)大厅报名;各市州报名工作由当地职考部门负责,报名地点自行确定。驻其他市州省、中直单位按属地原则到当地职考部门确定的地点报名。
(三)报名办法
报名工作由报考人员所在部门或单位统一组织。报考人员须由本人填写《资格考试报名表》,经所在单位或档案存放单位审查并加盖公章后,统一到人事职考部门报名。无上级主管部门的企业和事业单位由本单位统一组织报名。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审核并加盖公章的《资格考试报名表》;
2.按照报名条件要求,提交毕业证书和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
3.所在单位出据的从事业务工作的年限和报考条件规定的相关证明;
4.近期6个月内同一底片一寸黑白免冠照片3张;
5.身份证复印件1张(贴在报名表背面)。
报名资格审查合格后,由报考人员或报名单位填涂《资格考试报名信息卡》。报考人员和所在部门、单位要反复核对涂卡信息,确保正确无误。如涂卡信息不准确,其后果自负。实行滚动考试部分科目成绩合格者,再续考时要填写原档案号,否则成绩无效。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审计 10月16日 初、中级:上午:9:00—11:30 审计专业相关知识
下午:2:00— 4:30 审计理论与实务
高级: 上午:9:00—12:00 经济理论与宏观经济政策
下午:2:00— 5:00审计理论与审计案例分析
初、中级为客观题,高级为主观题。考生可携带钢笔或圆珠笔(黑色或蓝色)、2B铅笔、橡皮、计算器(免套、无声、无编程功能、无储存功能)、黑色签字笔。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以及有关财经法规和制度,无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从事审计、财经工作。
(二)参加初级资格考试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学历。
(三)参加中级资格考试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专科毕业,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6年;
2、大学本科毕业,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4年;
3、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四)参加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与评审相结合)考试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博士学位,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2年;
2、获得硕士学位,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4年;
3、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5年;
4、大学专科毕业,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6年。
四、免试部分科目及相关政策
报考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的科目。
五、考试收费
考试收费按国家收费标准和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吉价收函[2001]52号文件规定执行,分别如下:
报考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中级每人交报名费13元,考务费96元;高级每人交报名费13元,考务费172元。此外考试各市州留用报名费每人13元。
六、考试用书征订工作
各类考试教材征订工作,分别由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负责,联系方式如下:
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教材及培训事项与省审计厅人事处联系,电话:0431-8905608;
七、考试成绩发布及颁发合格(资格)证书
考试结束2个月后,登陆省职考办网站查询考试成绩。
考试合格者,按网站通知时限持《准考证》、身份证领取资格证书。在省职考办报名的,到长春市富锦路邮局(省直报名点)领取;在各市州报名的,按当地人事职考部门指定的时间地点领取。
参加以上考试人员,按规定的考试科目成绩合格者,由人事职考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与相关部委共同用印的资格证书,全国范围有效。取得各类职(执)业证书者,由本人申请并在当地业务主管部门注册。
八、相关事项及工作要求
1.各市州人事职考部门要同当地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及时沟通,积极配合,密切协作,为他们主动提供相应工作的便利条件。要根据当地情况,加大各类考试报名工作的宣传力度,使广大考试人员尽快了解考试消息及相关政策,满腔热情地为广大参加考试人员服务。要搞好报名资格审查,根据《吉林省人事厅为振兴吉林老工业基地转变职能、优化服务的若干政策和措施》(吉人字[2004]130号),凡符合报考条件人员,无论是机关、事业或任何经济性质单位的工作人员,均应允许报名参加考试。要认真贯彻执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事部令第3号),严格把握报名条件,对免试部分科目人员资格审查实行复审制。各报名点要认真指导考生正确填涂报名表和报名信息卡,并指定专人负责,高质量地完成考生报名信息的采集、校对和复核工作,发现错误及时纠正,确保考生报考信息正确。要尽量采取现场摄像或照片扫描的办法采集考试人员照片,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2.各市州完成集中报名工作后,及时做好数据校对和报名信息(报名表)上报工作。其中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卡和报名表于5月25日前上报省职考办。各市州经济教材预订单请于5月10日前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