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事部、审计署《关于印发<高级审计师资格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人发〔2002〕58号)文件精神和审计署、人事部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的安排,现将北京地区考试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一)获得博士学位,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2年;
(二)获得硕士学位,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4年;
(三)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5年;
(四)大学专科毕业,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6年。
二、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2003年10月12日 9:00-12:00 经济理论与宏观经济政策
2003年10月12日 14:00-17:00 审计理论与审计案例分析
三、报名办法
报名人员可从2003年4月10日开始(双休日不办公)到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领取《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简称《申报表》,下同),同时也可在北京市人事考试网(网址:www.bjpta.gov.cn,下同)上按规定格式(A4纸张)下载打印,按要求如实填写《申报表》, 并在规定的位置贴本人近期一寸黑白免冠光面正面像片两张,经本人所在单位审核盖章,档案存放在人才服务中心的,由存放档案部门审核盖章,在北京地区工作,户口关系不在本市的外埠人员,由受聘单位审核盖章。报名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以上证件均为原件),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到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者,填涂《报名信息卡》,并在《报名信息卡》指定位置贴与《申报表》相同的像片一张,同时办理报名的其它手续。报名人员按报名点指定的时间领取准考证,凭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考试成绩于2004年初在北京市人事考试网上公布,取得资格人员领取证书时间也将在北京市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03年4月22日~4月25日
报名地点:东城区东直门外新中街11号(建工集团培训中心院内)
五、其它事项
北京市审计干部学校负责考前培训辅导工作和教材征订工作。考试报名的同时进行辅导报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