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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2005年全国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及评价工作的通知

2005-4-14 0:0  【 】【打印】【我要纠错

  各区、县审计局,市局各处室、中心,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审计署、人事部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05 年度审计专业资格考试及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审考办字[2005]1号)以及审计署考试中心《关于2005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审考中心[2005]2号文件精神以及《江苏省审计厅办公室关于征订2005年度全国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用书的通知》(苏审办发 [2005]12号)、《江苏省审计厅办公室关于2003年度我省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费事宜的通知》(苏审办发[2003]18号)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市2005年度全国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简称“审计资格考试”)的各项工作,经与市人事局会商,现将有关事项和具体安排明确如下:

  一、有关政策规定

  (一)初、中级资格考试按照《审计署、人事部关于修订印发〈审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审人发[2003]4号,参见苏人通[2004]94号)的规定执行。

  (二)高级审计师资格评价组织工作按照江苏省人事厅、审计厅关于转发人事部、审计署《关于印发〈高级审计师资格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苏人通[2002]152号)有关要求进行。

  二、有关考试报名工作

  经与市人事局会商,南京市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点今年仍设在南京市审计局办公楼一楼大厅,由市审计局人教处负责南京地区的报名、资格审查和考试用书征订工作。通信地址:北京东路18号,邮编:210008,联系电话:3351888-510、513,传真:83363704,联系人:程邵萍。

  三、考试时间、科目和内容

  (一)考试时间:2005年10月16日。

  初、中级资格考试时间:

  上午:09:00-11:30   审计专业相关知识;

  下午:14:00-16:30   审计理论与实务。

  高级资格考试时间:

  上午:09:00-12:00   经济理论与宏观经济政策;

  下午:14:00-17:00   审计理论与审计案例分析。

  (二)考试科目、题型及作答方式

  1.初、中级资格考试内容为:

  (一)审计初、中级资格考试均设《审计专业相关知识》和《审计理论与实务》两个科目,高级资格考试设《经济理论与宏观经济政策》和《审计理论与审计案例分析》两个科目。各级别考试均分两个半天进行。其中,初、中级资格考试每科考试时间均为2个半小时,高级资格考试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

  (二)初、中级资格考试试题为客观题,高级资格考试试题为主观题。各科试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

  (三)考生应考前可携带黑色签字笔或钢笔、圆珠笔(黑色或蓝色)、2B铅笔、橡皮、计算器(免套、非立体式、无声、无编辑储存功能)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生严禁携带BP机、手机等通讯工具入场,一经发现即按作弊论处。

  四、报考条件

  (一)参加全国审计资格考试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具有良好职业道德;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以及有关财经法规和制度,无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从事审计、财经工作。

  (二)报考审计初级资格的人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的学历。

  对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也可参加报名。

  (三)报考审计中级资格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四)报考审计高级资格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博士学位,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2年。

  2、获得硕士学位,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4年。

  3、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5年。

  4、大学专科毕业,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6年。

  (五)报考条件中所规定的从事审计、财经工作年限,其截止时间为考试年度当年12月31日。

  五、报名组织

  (一)南京地区的考试报名工作由市审计局人教处会同市人事局考试中心共同组织。

  (二)报名时间: 4月18日至22日。

  (三)报名地点:北京东路18号,南京市审计局办公大楼一楼大厅。

  (四)报考人员在报名前须到报名点领取“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简称“申报表”,格式见附件)和“审计考试报名卡(简称”报名卡“)。

  (五)报考者须本人提出申请,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在申报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并备齐下列材料方可给予办理报名手续:

  1、相应的学历证明及复印件;报考高级者还应提供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2、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及复印件。

  3、有效的业务工作证明原件(部分报考中、高级资格者适用)。

  4、本人近期1寸黑白免冠光面正面同版照片2张(分别粘贴在申报表与报名卡的指定位置)。

  (六)报考费用和注意事项。根据江苏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明确我省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问题的函》(苏价费函[2002] 41号、苏财综[2002]34号)以及《关于明确我省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收费问题的复函》(苏价费函[2002]72号、苏财综[2002]72号),初级、中级考试考务费为每人每科收费60元(每人两科合计120元)计;高级审计师考务费为每人每科110元(两科220元):“审计署考试报名卡”一张 2元。

  为方便考生准确填涂考试报名卡,届时我局将提供《报名手册》以指导考生填涂“审计署考试报名卡”,请报考人员认真阅读爱护,以免错涂“审计署报名考试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