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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2006年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的通知

2006-4-18 14:45  【 】【打印】【我要纠错

  根据省人事厅、省审计厅《关于2006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及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通[2006]47号)通知,现将我市2006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考区安排

  2006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定于10月15日。考场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二、报考条件

  (一)参加全国审计资格考试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具有良好职业道德;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以及有关财经法规和制度,无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从事审计、财经工作。

  (二)报考审计初级资格的人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学历。

  对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也可参加报名。

  (三)报考审计中级资格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四)报考审计高级资格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博士学位,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2年。

  2、获得硕士学位,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4年。

  3、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5年。

  4、大学专科毕业,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6年。

  (五)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从事审计、财经工作年限,其截止时间为考试年度当年年底。

  三、考试科目、题型及作答方式

  (一)审计初、中级资格考试均设《审计专业相关知识》和《审计理论与实务》两个科目,高级资格考试设《经济理论与宏观经济政策》和《审计理论与审计案例分析》两个科目。

  (二)初、中级资格考试试题为客观题,高级资格考试试题为主观题。各科试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

  (三)考生应考时,可携带黑色签字笔或钢笔、圆珠笔(黑色或蓝色)、2B铅笔、橡皮、计算器(免套、非立体式、无声、无编辑储存功能)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生严禁携带BP机、手机等通讯工具入座,一经发现即按作弊论处。

  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不再另发草稿纸。

  四、报名组织及程序

  (一)各辖市区要按照有关规定认真组织好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

  (二)报名者须本人提出申请,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在申报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并备齐下列材料方可给予办理报名手续:

  1、相应的学历证明及复印件;报考高级者还应提供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2、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及复印件。

  3、有效的业务工作证明原件(部分报考中、高级资格者适用)。

  4、本人近期1寸黑白免冠光面正面同版照片2张(分别粘贴在申报表与报名卡的指定位置)。

  市直单位报名工作由市人事考试中心具体办理。教材订购工作报名时一并受理。联系电话:4495608、4425552,联系地址:解放路5号人事局业务受理处,市直报名截止时间4月20日,逾期不补。

  五、收费事宜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有关文件规定,初、中级考试考务费为每人每科60元,高级资格考务费为每人每科1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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