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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06年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2006-4-20 16:57  【 】【打印】【我要纠错

各市人事局人事(职称)考试中心:

  根据河北省人事厅、河北省审计厅《关于转发审计署、人事部〈关于修订印发〈审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的通知》(冀人发[2003]11号)、《审计署、人事部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06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及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审考办字[2006]1号)要求,为做好我省的考试组织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06年度全国审计专业技术初、中、高级资格考试定于10月15日统一举行。各市要按照我省的工作计划(附件1)认真做好各环节的工作,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二、有关政策规定

  (一)、初、中级资格考试按照《审计署、人事部关于修订印发〈审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审人发[2003]4号)的规定执行。

  高级审计师资格评价组织工作按照《高级审计师资格评价办法(试行)》(人发[2002]58号)有关要求进行。

  (二)、考务组织工作按照《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管理手册〉的函》(人事部人职字[1997]20号)和《关于印发〈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细则〉的通知》(审考办字[2000]26号)的规定执行。

  三、报名工作从4月份开始。今年报名方式有所调整。考生报名时需填涂《审计考试报名卡》、《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附件2,报考初、中级资格考试考生填写)、《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申报表》(附件3,报考高级资格考试考生填写)。报名卡填涂说明请登录河北人事人才网和河北人事考试网进行下载。

  各市按照属地原则做好报名与资格审查工作。相关材料要求审查原件。考生考试申报表和证件复印件要有审查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四、日程安排

  (一)、4月中旬省人事考试中心向各市寄送《审计考试报名卡》。

  (二)、各市于5月19日前将已粘贴照片并审核完毕的《审计考试报名卡》上报省人事考试中心职称考试处。

  (三)、6月底前省人事考试中心将报考人员基本信息下发各市进行信息核对。

  (四)、各市于7月14日前完成信息核对工作,并根据报名人数按每标准考场30人及每个专业一个非标准考场预测本考区初、中级资格考试所需考场数,上报我中心职称考试处。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集中到省会城市举行。

  (五)、8月底前省人事考试中心将准考证、准考证存根、准考证条形码胶条及考场编排情况下发各市。

  五、考试收费按照河北省物价局、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全省人事系统专业技术和执业(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冀价行费字[2003]第56号)规定的标准收取,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初、中级每人每科35元,高级每人每科70元。

  六、考试期间要有专人值班,请各市于考前10天将考场设置一览表报我中心。

  七、2006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用书由业务主管部门负责(河北省审计厅人事教育处咨询电话:0311-88606379)。

  附件

  1、2006年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2、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

  3、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申报表

  河北省人事考试中心
二○○六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