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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2006年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2006-4-14 15:0  【 】【打印】【我要纠错

各县(区)人事局、审计局,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开发区党政办:

  根据省人事厅、审计厅《关于2006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办发〔2006〕28号)的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06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2006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日期定于2006年10月15日。初、中级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为:

  上午: 9  :00-11  :30    审计专业相关知识

  下午: 2  :00-   4  :30    审计理论与实务

  二、报名条件

  按照《审计署、人事部关于修订印发〈审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审人发[2003]4号)文的规定,报名条件如下:

  (一)参加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具有良好职业道德;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以及有关财经法规和制度,无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从事审计、财经工作。

  (二)参加初级资格考试人员,除具备第(一)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学历。

  (三)参加中级资格考试人员,除具备第(一)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报名条件中所称的从事审计、财经工作年限,其截至时间为2006年12月31日。

  三、考试报名

  2006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报名时间为5月19日。各县(区)、各部门(单位)凡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由所在单位统一组织到市审计局(地址:滨州市黄河五路488号,联系电话:3275557)办理报名手续并填涂“审计署考试报名卡”。

  (一)报考人员需填写“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并在指定位置粘贴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光面正面照片一张。

  (二)报考人员所在单位人事部门须对本单位报考人员填写的申报表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在审报表的“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意见”栏内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三)各单位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考人员的工作证、身份证(或军官证)、学历证明及复印件、初审合格的“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和一张与申报表上相同的照片进行报名,并缴纳有关费用。

  四、收费标准

  收费按照鲁价费发〔2004〕56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即考务费每人每科52元。

  五、考试组织

  各级人事部门和审计部门要互相协调、紧密合作,共同做好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报名资格审查工作,要实行责任追究制度,特别是对学历、工作年限等有关材料要采取谁审查、谁签章、谁负责的方法,严格把关。一旦发现提供虚假证书和证明、填写信息不真实、弄虚作假等情况,一经查实,将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同时要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第3号令《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的宣传力度,确保2006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二OO六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