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人考[2006]15号
各区、县(市)人事局和市直各主管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6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浙考发[200]13号)文件精神,2006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定于今年10月15日进行。为做好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现将考务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级别、时间及科目。
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设初、中、高三个级别,各级别的考试时间及科目具体为:
初、中级资格考试
10月15日上午 9:00-11:30 审计专业相关知识
下午14:00-16:30 审计理论与实务
高级资格考试
10月15日
上午 9:00-12:00 经济理论与宏观经济政策
下午14:00-17:00 审计理论与审计案例分析
二、考试内容、答题形式及要求。
审计专业初、中、高级资格考试大纲可通过审计署考试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trainingcenter.com.cn/exam)下载。根据对初、中级审计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的不同要求,两个考试科目各部分内容分为初、中级资格共同考试内容和中级资格单独考试内容。初、中级资格考试形式与去年相同,各科目试卷均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高级资格考试仍采用闭卷笔答方式,应考人员须在规定的答题卡上用黑色签字笔答题,各科目考试题型均为主观性试题。
三、报考范围和条件。
初、中级资格报考范围和条件按省人事厅、审计厅浙人专[2003]45号文件的规定执行;高级资格报考范围和条件按省人事厅、审计厅浙人专 [2002]144号文件的规定执行(见附件7)。报考条件中所涉及的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计算至2006年12月31日止。
四、报名时间、手续、地点及要求。
全市报名时间统一定于2006年4 月17日至20日。报考人员按报考级别要求,分别填写《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见附件1)、《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申报表》(见附件2),并根据“汉字区位码表”(报考人员可上审计署考试中心网站下载查询)认真填涂《审计考试报名卡》(样卡见附件3),贴好2005年后的免冠一寸照片二张,同一底版二寸照片一张及身份证复印件,同时提交学历证书、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单位出具的从事审计、财经工作年限证明(见附件4)。经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后,再由各区、县(市)人事局及市直各主管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同意盖章以后,直接到杭州市人事考试中心(杭州市文晖路97号杭州人才大厦)报名。《审计考试报名卡》直接到杭州市人事考试中心报名时领取。联系电话: 0571-85456079。
2006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数据采集使用报名卡的形式进行,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根据国家审计署考试中心编印的“汉字区位码表”和“各省市代号编码表”填涂《审计考试报名卡》(此卡需送审计署考试中心读卡,传输过程勿折)。
各区、县(市)人事局及市直各主管单位要会同审计部门认真审查学历、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和从事审计、财经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原件,复印件上经办人须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五、考场统一设置在杭州。
阅卷工作由审计署统一组织进行。
六、考试用书的征订。
根据审计署、人事部及审计署考试中心通知,2006年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中、高级考试大纲可在审计署考试中心网站免费下载,网址http//www.auditexam.cn.。初、中、级考试学习参考书是在2004年版的基础上进行了必要的修订和完善。此外,审计署考试中心对《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复习指南》(适用于初、中级应考人员学习参考)进行了修订,内容除各章学习要求、学习重点、练习题外,还包括2003至2005年初、中级资格考试试卷与标准答案;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参考书为2005年修订版,根据调整后的高级资格考试大纲,复习指南也进行了修订,内容除重点内容讲解、例题与解题指导、案例分析外,还包括2003至2005年高级审计师考试试卷与标准答案。需要考试用书的考生可在报名的同时填好征订单(附件6),并按书单所列价格交纳书费。
七、考试费用。
根据国家计委、财政部计价格[2002]97号和省物价局、财政厅浙价费[2004]253号文件规定,审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考务费按每人每科45元(含上交审计署12元)收取;高级资格考试考务费按每人每科85元(含上交审计署50元)收取。
八、准考证发放办法。
2006年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资格经省人事厅、省审计厅核准后,请考生于2006年9月25日至27日直接到杭州市人事考试中心领取。
九、成绩公布。
2006年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于国家下达合格线后予以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下列网站查询或下载考试成绩:杭州考试培训网(www.ttt.gov.cn)、浙江省人事考试网(www.zjks.com)。
审计专业技术初、中、高级资格考试任务重,政策性强,各区、县(市)人事局及市直各主管单位人事部门务必高度重视,与审计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切实加强对资格审查工作的管理,对伪造涂改学历或资历证明及考试违纪的人员,一经发现,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事部令第3号)处理,以确保考试工作的公平、公正。
附件:
7.2006年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基本条件 | 档 次 | 学历和资历条件 |
1.遵守国家法律,具有良好职业道德。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以及有关财经法规和制度,无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从事审计、财经工作。 |
初级资格 | 中专以上学历。 |
中级资格 |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五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四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二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一年。 取得博士学位。 | |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 高级资格 | 1.获得博士学位,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二年。 2.获得硕士学位,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四年。 3.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五年。 4.大学专科毕业,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六年。 5.对不具备上述条件,但审计工作业绩突出,符合下列条件其中之一者,可破格报名参加考试: (1)从事审计、会计专业技术工作25年以上。 (2)近五年内被评为市(地)级以上先进工作者或被评为省级以上先进集体的负责人,或获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称号。 |
二OO六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