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人事局、审计局,市直及驻青有关单位人事处:
根据山东省人事厅、山东省审计厅《关于2006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鲁人办发[2006]28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06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与科目
2006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定于2006年10月15日举行。初、中级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为:
上午:9:00-11:30 审计专业相关知识
下午:2:00-4:30 审计理论与实务
二、报名条件
按照《审计署、人事部关于修订印发〈审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审人发[2003]4号)文的规定,报名条件如下:
(一)参加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具有良好职业道德;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以及有关财经法规和制度,无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从事审计、财经工作。
(二)参加初级资格考试人员,除具备第(一)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学历。
(三)参加中级资格考试人员,除具备第(一)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今年报名条件中的从事审计、财经工作年限,其截止日期为2006年12月31日。
三、报名办法
(一)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由本人提出申请,所在单位同意,经主管部门初审合格后办理报名手续。在各级人才交流中心代理人事档案的可到青岛市人才交流中心、各区、市人才交流中心(或考试机构)报名。其他人员可到市南区人才交流中心(泉州路21号,电话:86073920、86073921转804)办理报名手续。
(二)报名人员须填写《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 》(见附件)及《审计考试报名卡》(均贴近期 一寸黑白免冠照片),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所在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交由主管单位初审。初审通过后,由各主管部门统一汇总,将报考人员的所有报名资料报送青岛市人事局考试中心,经审查通过后,方可办理报名手续。
四、报名时间、地点、材料
(一)个人到各主管部门报名时间为2006年4月17日至19日,报名地点由各主管部门确定。
(二)各主管部门于4月11日、12日到青岛市人事局考试中心领取报名资料(报名信息卡、报名表、汇总表、汉字区位码表)。
(三)市直各单位于4月24日,驻青主管部门于4月25日(各区、市人事局上报材料时间另行通知)将报名材料报青岛市人事局考试中心(香港中路18号,福泰广场B座1101房间)。
(四)上报材料:
1、《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 》(证件复印件附表后)
2、《2006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汇总表》
3、《审计考试报名卡 》
4、报考人员的各种证件原件(现场审查后退还)及复印件、证明材料
五、考试收费
考试收费标准按照 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部分人事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鲁价费发[2004]56号) 规定,收取考务费每人每科52元。
六、其它事项
(一) 考试报名卡填涂
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报名卡为专用卡,不同于其它资格考试报名使用的“山东省人事考试报名通用信息卡”,各单位在组织报考人员填涂报名卡时需注意以下事项:
1、报考人员需填写(填涂) “ 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 ” (附件1)和 “ 审计考试报名卡 ” ,并在申报表和报名卡指定位置分别粘贴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光面正面同版照片一张。
2、除 “ 考试地区 ” 栏外,报名卡所有信息项均需填涂。
3、报考人员根据本人报考级别填涂 “ 考试类别 ” 栏,“初级资格”或“审计师(中级)”。
4、 “ 所在地区 ” 填“青岛市”,代码为“3702”。
5、 “ 考生报名号 ” 共六位,由工作人员填涂,前两位为“02”,后四位为从 “ 0001 ” 起始的序列号。
6、如果姓名中有在区位码表中查找不到的汉字,需将区位码数字写为 “ 9999 ” ,区位码信息点也均涂为 “ 9 ” .如果姓名超过四个汉字,需将姓名栏最右侧的标志信息点涂黑。如果证件号码含有汉字或字母,需将汉字或字母连同数字一起写入数字栏,只填涂数字对应的区位码信息点。
7、对报名卡按不同考试级别(初、中级)顺序号由小到大的顺序排列整齐。
(二) 考试辅导用书由青岛 市审计局 负责。考生于4月17日至19日,可到市审计局办理教材预订手续( 联系人:宋华,联系电话:83876270,地址:延安三路141号市审计局组织人事处)。
(三)2006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的考场在本市设置。
(四)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要求,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应在考试年度内取得相应级别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作为办理资格证书的依据之一(详见青岛市人事局《关于2006年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办发〔2006〕34号))。
(五)考试准考证将于考试前一周内,下发各主管单位,考生到所在主管单位领取,具体考试地点、考场详见准考证。
附件:
青岛人事局考试中心
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