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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2006年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2006-4-16 13:4  【 】【打印】【我要纠错

各市人事局,省直及中直驻皖各单位、各大学:

  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的通知(国人厅发[2005]112号)和《审计署、人事部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06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及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审考办字[2006]1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2006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及时间

  2006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定于10月15日举行,分初、中、高级三个级别。其中:初、中级设“审计专业相关知识”和“审计理论与实务”两个科目;高级设“经济理论与宏观经济政策”和“审计理论与审计案例分析”两个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10月15日  初、中级  上午 09:00-11:30  审计专业相关知识 
下午 14:00-16:30  审计理论与实务 
高级  上午 09:00-12:00  经济理论与宏观经济政策 
下午 14:00-17:00  审计理论与审计案例分析 

  二、报考条件

  根据《审计署、人事部关于修订印发<审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审人发[2003]4号)和人事部、审计署关于印发《高级审计师资格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人发[2002]58号)规定,参加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具有良好职业道德;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以及有关财经法规和制度,无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从事审计、财经工作。

  其中:

  1、参加审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学历。

  在报名时,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

  2、参加审计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3、参加审计专业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博士学位,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2年;

  (2)获得硕士学位,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4年;

  (3)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5年;

  (4)大学专科毕业,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6年。

  符合报考条件的香港、澳门居民可报名参加2006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因违反考试纪律,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事部令2004年第3号)或省人事厅等部门《关于印发〈安徽省人事考试违纪处理规定〉的通知》(皖人发[2002]77号)规定处理,尚在停考期内的考生,不得报名参加2006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三、报名时间及办法

  全省统一报名截止时间为2006年5月31日,逾期不予补报。报名时,考生按属地原则到当地人事部门(在肥省直、中直单位考生到其单位主管部门)填写《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附件1),根据报考条件要求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证书、从事审计、财经相关工作年限证明及本人近期一寸同底免冠照片三张,办理报名手续,省人事考试中心不受理个人报名。各市人事部门和审计部门共同对本地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各市、各单位将考生信息按《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信息录入规定》(附件2)要求录入完毕,于6月6日携带上述材料和《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资格审查汇总表》(附件3)统一到省人事考试中心(合肥市芜湖路325号建工大厦4楼)办理报名手续。届时省人事厅、审计厅对在肥省直、中直单位报考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人员信息由各市自行删除,于6月12日前将最终信息通过网络上传至省人事考试中心FTP站点。

  各市、各单位在受理考生报名时,务必严格坚持报考条件,并要求续考考生准确填写档案号。凡在报名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即予取消其报考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考场设置及准考证办理

  考点设在省会合肥市。考前一周,各市人事局和在肥省直、中直单位人事部门到省人事考试中心办理准考证,并及时发给考生;个人办理准考证的考生可于2006年10月13日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到省人事考试中心领取准考证。

  五、教材征订

  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和考试用书发行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组织,各市、各单位在组织报名的同时征订教材,填写《2006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教材征订单》(附件4),于6月6日报省人事考试中心。

  六、考试费用

  根据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97号和省财政厅、物价局皖价费[2004]357号文件规定,审计专业初、中级考试费按每人174元、高级按每人250元标准收取(均含上缴国家部分),各市按每人10元提留资格审查费,余款于6月6日报名时上缴省人事考试中心;省直、中直各单位全额上缴。

  七、注意事项

  应考时,考生应携带签字笔(黑色或蓝色)、2B铅笔、橡皮、无文字存储功能的计算器。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严禁将通讯工具带入考场座位。

  2006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场规则、监考人员守则,按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人事考试工作规则>的通知》(皖人发[2002]78号)执行;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事部令2004年第3号)执行。

  2006年资格考试种类多、时间紧,任务重,考务工作十分繁重。各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准确上报有关材料和信息,确保2006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附件:1.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

     2.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信息录入规定

     3.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资格审查汇总表

     4.2006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教材征订单

  二○○六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