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7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区(市)人事局、审计局,市直各有关部门(单位):根据省人事厅、省审计厅《关于2007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办发[2007]71号),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
将2007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07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日期定于2007年10月21日,初、中级各科目的具体考试时间为:
上午:9:00—11:30审计专业相关知识
下午:2:00—4:30审计理论与实务
二、报名条件
按《审计署、人事部关于修订印发〈审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审人发[2003]4号)文的规定,报名条件具体如下:
(一)参加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具有良好职业道德;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以及有关财经法规和制度,无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从事审计、财经工作。
(二)参加初级资格考试人员,除具备第(一)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学历。
(三)参加中级资格考试人员,除具备第(一)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报名条件中所称的从事审计、财经工作年限,其截至时间为2007年12月31日。
三、考试报名
2007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报名时间为5月10——11日。各区(市)、各部门(单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由所在区(市)、部门(单位)统一审查后,集中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报名手续。考试参考用书同时到市审计部门征订。报名费按照鲁价费发[2004]56号文件有关规定,考务费每人每科52元。
四、报名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需填写(填涂)“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一式两份)和“审计考试报名卡”,并在申报表和报名卡指定位置分别粘贴本人近期同版的一寸免冠正面照片一张,另交两寸同底照片一张。“审计考试报名卡”中“考生报名号”、“所在地区”栏由各报名点统一填涂,“考试类别”栏报考人员根据本人报考级别认真填涂,“考试地区”栏不填涂,其他信息均需填涂。级别代码:初级资格涂“0”,审计师资格涂“1”。(二)报考人员所在单位人事部门须对本单位报考人员填写(填涂)的申报表与报名卡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在申报表的“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意见”栏内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三)各单位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考人员的工作证、身份证(或军官证)、学历证明及复印件和初审合格的申报表与报名卡到市人事考试中心报名,并缴纳有关费用。(四)组织报名时应按照《审计署、人事部关于修订印发〈审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审人发[2003]4号)文的有关要求审查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并审核申报表与报名卡,将报考人员学历证明复印件附在申报表后面。
(五)报考人员在报名时,由于自身原因填涂错申报表或报名卡而不能正常参加考试的,后果自负。各单位务必提醒考生注意。
五、各区(市)、市直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掌握报名条件,认真进行资格审查,填涂信息,确保2007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顺利进行。对违反考试纪律和有关规定的行为,按照人事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事部令第3号)处理。
枣庄市人事考试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