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7年度审计专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
甬人专[2007]38号源自正保会计网校
各县(市)、区人事局,宁波保税区、市科技园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人事劳动局、大榭开发区人事局,市属各有关部门及有关单位,在甬省部属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7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浙考发〔2007〕8号),为做好今年的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级别、时间及科目
日 期 |
级 别 |
时 间 |
科 目 |
10月21日 | 初、中级 | 上午9:00-11:30 | 审计专业相关知识 |
下午14:00-16:30 | 审计理论与实务 | ||
高 级 | 上午9:00-12:00 | 经济理论与宏观经济政策 | |
下午14:00-17:00 | 审计理论与审计案例分析 |
二、考试内容、答题形式及要求
2007年审计专业技术资格初、中、高级考试大纲可从审计署考试中心网站免费下载,网址:http://www.auditexam.cn.根据对初、中级审计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的不同要求,两个考试科目各部分内容分为初、中级资格共同考试内容和中级资格单独考试内容。初、中级资格考试形式与去年相同,各科目试卷均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高级资格考试的题型今年有所调整,“经济理论与宏观经济政策”科目考试取消简答题和论述题,题型调整为综合分析试题,题量为8道试题选答5道,每道题20分。 “审计理论与审计案例分析”,题型仍为主观性试题,采用黑色签字笔在专用答题卡上闭卷方式作答,题量保持不变。高级资格考试仍采用闭卷笔答方式,各科目考试题型均为主观性试题,应考人员须在规定的答题卡上用黑色字迹签字笔答题。
三、报考范围和条件
初、中级资格报考范围和条件按省人事厅、审计厅浙人专 〔2003〕45号文件的规定执行;高级资格报考范围和条件按省人事厅、审计厅浙人专 〔2002〕144号文件的规定执行(见附件1)。报考条件中所涉及的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计算至2007年12月31日止。
四、报名时间、手续、地点及要求
报考人员按报考级别要求,分别填写《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初、中级见附件2)、《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申报表》(见附件3)一式二份,并根据“汉字区位码表”(报考人员可上审计署考试中心网站下载查询)认真填涂《审计考试报名卡》(样卡见附件6,此卡需送审计署考试中心读卡,勿折),并分别贴上2006年后拍摄的免冠一寸白底彩照两张和同底二寸白底彩照一张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审计考试报名卡》填涂要求完整、准确,报名卡中除“考试报名号”、“所在地区”和“考试地区”栏,由市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填涂,其他栏目必须填涂齐全。同时随附下列材料:
1、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由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审计、财经工作年限证明(附件4);
3、报考高级资格者还须提供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市属单位报考人员的报名表由单位审核签章后上报市直有关各部门,县(市)区所属单位人员报当地人事部门,省部属单位及无管理部门人员(档案存放在人才中心或劳动力市场的需由档案存放部门盖章)可直接到宁波市人事考试中心报名。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审查报考人员的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聘任书及从事专业工作经历证明,确认复印件无误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作出标注和签名,于2007年5月22——24日期间将汇总后的材料按附件5要求报送宁波市人事考试中心(宁波市柳汀街557号人才大厦一楼人事服务大厅考试中心窗口,联系电话:87116422、87134800)办理报名手续。
五、考试费用
根据国家计委、财政部计价格〔2002〕97号和省财政厅、物价局浙财综〔2006〕141号文件规定,审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考务费按每人每科45元(含上交审计署12元)收取;高级资格考试考务费按每人每科85元(含上交审计署50元)收取。
六、考场设置
考场统一设置在杭州。
七、考试用书的征订
2007年审计专业技术资格初、中级考试学习参考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辅导教材》是根据新颁布实施的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法规进行了重新编写的2007年全新改版,共2册。此外,审计署考试中心对《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复习指南》(适用于初、中级应考人员学习参考)进行了修订,内容除各章学习要求、学习重点、练习题外,还包括2004至2006年初、中级资格考试试卷和标准答案;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参考书为2005年修订版。《高级审计师资格复习指南》根据调整后的《2007年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大纲》也进行了修订,内容除重点内容讲解、例题与解题指导、案例分析外,还包括2004至2006年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试卷和标准答案。需要考试用书的考生可在报名的同时填好征订单(附件7),并按书单所列价格交纳书费。
八、准考证发放办法
有关单位可于10月16日后携带报考汇总表到宁波市人事考试中心领取。
九、成绩公布
2007年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于国家下达合格线后(约于考后三个月)予以公布。
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任务重,时间紧,政策性强,各级人事部门务必高度重视,与审计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切实加强对资格审查工作的管理,对伪造涂改学历或资历证明及考试违纪的人员,一经发现,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2004年第3号令)处理,以确保考试工作的公平、公正。
附件:(以下附件下载>>)
1.2007年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2.审计专业资格考试申报表
3.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申报表
4.从事审计专业相关工作年限证明
5.2007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汇总表
6.审计署考试报名卡(卡式)
7.2007年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用书征订单
二○○七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