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人通[2007]25号
各市(州)人事局、职改办、审计局,省直各部门人事处、中央在甘单位人事处,驻甘部队职改办、审计室:
根据审计署、人事部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2007年1号文件通知,现将2007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与分工
我省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由省人事厅和省审计厅共同负责。省人事厅负责考试实施和对考试合格人员颁证工作;省审计厅负责考试报名、资格审查、教材征订和考前培训工作。
二、考试等级、时间及科目
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分设初、中、高级资格三个等级。
考试时间:2007年10月21日
初、中级资格考试时间:
上午 09:00——11:30 审计专业相关知识
下午 14:00——16:30 审计理论与实务
高级资格考试时间:
上午 09:00——12:00经济理论与宏观经济政策
下午 14:00——17:00 审计理论与审计案例分析
三、报名时间、程序及考区设置
2007年4月10日至4月30日个人向单位报名,报名时须填写(涂)“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报名信息卡”各1份;
4月30日前单位按隶属关系向所在市、州职改办或上级主管部门人事处报名,中央在甘单位、驻甘部队按属地到所在市(州)人事职改部门报名;
5月15日前各市(州)将报考人员的报名表、报名信息卡、考试用书征订单及报名考试费汇总后报省审计厅人教处。
四、报考范围及条件
(一)报考范围: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在岗从事审计工作的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基本条件:遵守国家法律,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以及有关财经法规和制度,无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并从事审计、财经工作。
2、初级条件: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学历。
3、中级条件: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4、高级条件: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博士学位,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2年。
(2)获得硕士学位,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4年。
(3)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5年。
(4)大学专科毕业,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6年。
(5)参加相关专业中级资格考试并取得国家资格证书,虽学历和从事审计工作年限达不到规定要求,但工作业绩突出,除符合国家规定评价高级审计师资格条件(人发[2002]58号)的各项规定外,并达到该条件第十六条第二款六项中的两项者,也可报名参加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
(6)中级职称资格的计算,从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资格的当年算起,到考试报名当年年底为止。
(7)与审计专业相关的专业技术资格为会计师、经济师、统计师、工程师(必须是从事审计专业工作)。
五、收费标准及考试教材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甘价费[2001]6号、甘价费[2002]16号)文件规定,报考初、中级人员按每人115元、报考高级人员按每人215元标准交报考费。
初、中级资格考试学习参考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辅导教材》2007年全新改版,共2册,根据新颁布实施的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法规进行了重新编写。
六、注意事项及要求
1、各地区对考试报名工作要进行广泛宣传,并按文件规定认真做好资格审查及报名工作,对报考人员的学历、资历及出具的专业工作年限等证明要以原件为准(并附毕业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各1份)。
2、报考人员要按文件规定和审计专业《报考手册》要求填写(涂)“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请表”和“报名信息卡”,信息卡的填涂必须准确,否则将影响考生考试。
3、考生应考时须携带黑色钢笔、签字笔、2B铅笔、橡皮、计算器(无存储、编程功能)。
4、考试指定用书由省审计厅人教处负责征订,考试培训安排及相关事宜由省审计厅人教处另行通知。
有关部门联系电话:
省审计厅人教处 0931-8418364 张国坛
附件:1、2007年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学习参考书证订单;(略)
2、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请表。(略)
甘肃省内部审计师协会
二OO七年四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