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8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工作的通知
粤人考中心函[2008]20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事局考试机构,省直及中央驻粤有关单位:
根据《审计署、人事部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08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及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审考办字[2008]1号)规定,有关我省的考务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
(一)“网上报名”时间
全省网上报名时间:2008年3月24日9:00—4月25日17:00。
考生在上述时间内登录“广东专业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www.gdkszx.com.cn)进入我省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经网上填表(简体字)、照片上传(近期彩色大一寸证件照片,照片小于40K,所传照片须与“报名确认”提交的照片一致)等步骤完成网上报名。
(二)“报名确认”时间
全省“报名确认”的截止时间:2008年4月25日。
1、省直报名点定于2008年4月21日至2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为受理考生的“报名确认”时间。省直和中央驻穗单位的考生或单位持附件1要求的“报考材料”到省直报名点进行“报名确认”,完成报名手续。地点:广州市天河路13号润粤大厦4楼,广东省专业资格考试中心,电话:020-37605711.
2、各市受理“报名确认”的时间、地点由各市决定后公布,但必须于4月25日前完成报名工作。
3、报名数据库、汇总表于5月12日前报省专业资格考试中心,报考材料于5月16日前报省专业资格考试中心。
(三)报考条件及材料报送要求见附件1.
二、考试科目及时间
日 期 | 级 别 | 时 间 | 科 目 |
10月19日 | 初、中级 | 上午9:00-11:30 | 审计专业相关知识 |
下午14:00-16:30 | 审计理论与实务 | ||
高 级 | 上午9:00-12:00 | 经济理论与宏观经济政策 | |
下午14:00-17:00 | 审计理论与审计案例分析 |
三、考试方式和内容、考场设置
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每年举行一次,均采用闭卷笔试。初、中级资格考试合格者,发给省人事厅用印的《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一)考试方式、内容
1、考试方式
初、中级资格考试试题均为客观题,采用填涂答题卡的方式作答;高级资格考试试题为主观题。
自2007年起,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的《经济理论与宏观经济政策》科目考试将取消简答题和论述题,题型调整为综合性分析试题,题量为8道试题选答5题,每道题20分;《审计理论与审计案例分析》科目考试的题型、题量保持不变。
2、考试科目、内容
(1)初、中级
《审计专业相关知识》:宏观经济学基础、企业财务管理、企业财务会计、法律;
《审计理论与实务》:审计理论与方法、企业财务审计。
(2)高级
《经济理论与宏观经济政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研究,金融理论研究,财政理论研究,财务会计和财务管理理论研究;
《审计理论与审计案例分析》:审计理论研究,审计技术方法。
(二)考场设置
全省考场设置视报名情况再定。考场的详细地址将在准考证上标明。
四、其他
(一)准考证的获取
考生必须在考试前20天自行到报名确认点领取准考证。
(二)收费
我省初级和中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关于调整职称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01]237号)规定的标准执行,即每人每科50元。高级审计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关于高级审计师技术资格考试费问题的复函》(粤价函[2006]463号)规定的标准执行,按每人每科100元收取。报名结束后10天内,各市按规定比例将考务费上交省国库(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心的财政专户名称:广东财政代收费专户,帐号:20880001,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广州环市东支行,切记:在汇款单上“用途”栏填上执收代码000010003)。
(三)考试用书
代订考试用书:各市考试机构在办理“报名确认”手续同时办理一次性代订考试用书,报名结束后上送省专业资格考试中心汇总,报审计署考试中心。审计署考试中心直接向各地市发放用书,请各市务必在征订单上详细、准确地填写考试用书的接收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手机)。书款于4月29日前汇到以下帐户:建设银行广州环市东支行44001490505050399941(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心)。
附件1、2008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和提交材料的要求
一、报考对象
凡遵守国家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以及有关财经法规和制度,无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从事审计、财经工作,并具备以下条件者,可申请参加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二、报考条件
1.报考审计初级资格考试人员必须取得教育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学历。
2.报考审计中级资格考试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3.报考高级审计师资格,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专科毕业,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6年;
(2)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5年;
(3)获得硕士学位,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4年;
(4)获得博士学位,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2年;
从事审计、财经工作的年限及获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限计算到2008年12月31日止。
三、提交报考材料的要求
1.《2008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审核发证登记表》或《2008年度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申报表》(考生用A4纸从网上自行下载双面打印,经单位审核盖章)一份。
2. 提交本人身份证、学历(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 近期大一寸彩色同版免冠证件照片2张,点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所交照片须与上传照片一致。
4. 报考高级审计师的考生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均须用A4纸复印并加盖验印公章,由验证人签名。
考生对提交的报考资历、学历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提交虚假、无效资历、学历的,无论何时,经查属实的,将按人事部3号部令予以处理。
附件2、2008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2008年3月24日9:00至4月25日17:00 止 | 全省网上报名系统开通,受理考生网上报名 |
2008年4月21日至2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 省直报名点受理考生的“报名确认”,各市的具体时间由各市确定后公布 |
2008年5月12日前 | 各市报送报名数据库和汇总表 |
2008年5月16日前 | 各市报送报考材料 |
2008年9月10日前 | 安排考场、制作准考证 |
2008年9月22日起(不含周六、日) | 考生自行到报名确认点领取准考证 |
2008年10月19日 | 考试 |
2008年12月20日前 | 完成阅卷工作 |
2009年1月底前 | 公布考试成绩 |
二○○八年三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