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8年度全国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摘自吉人字[2008]14号)
各市(州)人事局、长白山管委会人事局,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驻省中直单位人事(干部)处:
根据国家人事部和有关部委文件精神,为做好2008年度全国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现场报名、现场收费,准考证另行发放。
按隶属关系或属地原则到省(中)直或市(州)报名点报名。考生须填写《2008年度全国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见附件1,可复印或在省职考办网站下载打印,表中考试类别、级别、专业及科目代码表见附件2),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本人签名。
1.省(中)直报名点现场报名时间:2008年3月25日至30日(省直报名点周六周日不休息)。
2.各市(州)报名点现场报名时间:2008年3月19日至30日。
选择各市(州)考区报名的考生,报名地点由当地另行通知。
考生资格审查须提交的材料
1. 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的《考试报名表》;
2. 按照报名条件要求,提交毕业证书和相关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
3. 身份证复印件1张(贴在报名表背面);
4. 近期6个月内同一底片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贴在身份证复印件上);
5. 上年度的考生,可凭原准考证直接报考(仍需填写打印《考试报名表》并加盖单位公章,附身份证复印件及照片)。
缴费时间、方式及标准
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为现场收费,考务费由省及各市州人事考试机构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确认后收取。
本次考试不设补报名,请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报名手续。
(五)准考证领取
现场报名的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准考证,由省职考办、市(州)人事考试机构在考前分别通知领取。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日 期 |
级 别 |
时 间 |
科 目 |
10月19日 | 初、中级 | 上午9:00-11:30 | 审计专业相关知识 |
下午14:00-16:30 | 审计理论与实务 | ||
高 级 | 上午9:00-12:00 | 经济理论与宏观经济政策 | |
下午14:00-17:00 | 审计理论与审计案例分析 |
备注:高级为主观题。中、初级为客观题。
考生可携带黑色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计算器(免套、无声、无编程功能、无储存功能)。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三、报考条件
考试类别 |
级别 |
学位或学历 |
专业工作年限 | |
审计 |
高级 |
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资格后 |
大学专科 | 从事审计工作满6年。 |
大学本科 | 从事审计工作满5年。 | |||
硕士学位 | 从事审计工作满4年。 | |||
博士学位 | 从事审计工作满2年 | |||
中级 |
不限 |
大学专科 | 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5年 | |
大学本科 | 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4年 | |||
双学士或研究生班 | 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2年 | |||
硕士学位 | 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1年 | |||
博士学位 | 不限 | |||
初级 |
不限 |
高中以上学历 | 不限 | |
按照人事部办公厅《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排和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45号)精神,各大中专院校应届毕业生可以参加审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报名。对报名时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参加考试报名。 |
四、考试相关政策及事项
根据国家人事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事部令第3号),凡不具备规定学历,或弄虚作假提供假学历、假证明、假证件等,以及在人事职称考试部门组织的各类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中替考、手机作弊等严重违纪违规在停考期内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否则后果自负。
五、考试教材征订
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省(中)直单位考生教材,由省审计厅负责,联系电话:0431-85265083、85265082。各市(州)县考生教材由当地审计局负责。
六、成绩发布及证书颁发
省职考办网站发布成绩查询和证书发放通知。考试成绩一般在考后2个月左右发布,证书一般在考后3个月左右开始下发。考试合格者,由本人持准考证、身份证到报考机构领取由国家人事部颁发的证书。选择省(中)直考区报名的,到省职考办三楼领取;选择各市(州)考区报名的,按当地人事职考部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领取。领取证书时须缴纳工本费。
七、工作要求
1. 各市级人事职称考试机构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报名工作。一是要及时下发报名文件,加强考试宣传。二是要认真组织本地现场报名,按时限完成工作任务。三是要认真做好相关准备工作,为考生提供优质快捷的服务。现场确认时,要认真审查报考资格,实行复审制,确保报考质量。
2. 要加强对国家人事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事部令第3号)的贯彻落实工作,严格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确保考试的公平、公正。
附件:
2.考试类别、级别、专业及科目代码表
审计代码:63 | 初级 代码:0 |
审计 代码:01 |
审计专业相关知识(初级 ) 代码:1 |
审计理论与实务(初级) 代码:2 | |||
中级 代码:1 |
审计 代码:01 |
审计专业相关知识(中级 ) 代码:1 | |
审计理论与实务(中级) 代码:2 | |||
高级 代码:2 |
审计 代码:01 |
经济理论与宏观经济政策 代码:1 | |
审计理论与审计案例分析 代码:2 |
吉林省职称考试工作办公室
二〇〇八年三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