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8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佛人考[2008]21号
各区人事局、统计局,市直及驻禅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统计局、广东省人事厅《关于2008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粤统字〔2008〕7号)的精神,2008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于2008年10月19日(星期日)举行,现将我市2008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我市2008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时间为:2008年4月21日至30日(星期六、日停止办公)。按工作属地原则,考生到所在地报名点报名,各区报名点设在各区人事局,市直报名点设在佛山市人事考评管理办公室(办理时间:上午8:30—12:00时,下午2:00—5:30时;地址:禅城区惠景城绿景一路26号三楼;联系电话:83874123 83874124)。
(二)报名办法
报考人员须填写《2008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审核发证登记表》一份,并携带本人的身份证、学历证、任职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审核后退回),本人近期大一寸免冠正面同版照片4张(含1张贴报名表上)在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报名表》可登录佛山市人事考试信息网用A4纸双面打印。
各区必须在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报名工作,并将有关报名材料报送市人事考试中心。
(三)报考条件见附件1
二、考试科目及时间
日期 |
级别 |
时 间 |
科 目 |
10月19日 | 初级 | 上午9:00—11:30 | 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 |
下午2:00—4:30 | 统计专业知识和实务 | ||
中级 | 上午9:00—11:30 | 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 | |
下午2:00—4:30 | 统计工作实务 |
三、考场设置
佛山市在禅城区设置考场。考试详细地址将在《准考证》上标明。
四、其他事项
(一)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粤价函[2001]237号文规定,考试考务费每科收取50元。报名工作结束后,各区将考务费上缴市财政专户(单位名称:代理佛山市财政非税收入专户,银行账号:2013021011932130030,开户银行:工行佛山分行营业部)。
(二)考试用书
考试用书在报名同时征订。初级每套61元:含考试大纲、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统计专业知识和实务、学习指导与习题;中级每套103元:含考试大纲、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统计工作实务、学习指导与习题。
考试后两个月,考生可登录中国统计信息网查询考试成绩等信息。
佛山市人事局
二00八年四月九日
附件1
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统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
2、热爱统计工作,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本职工作任务,遵守职业道德;
(二)资格要求:
1、凡初中毕业工作满十年和高中毕业以上学历的在岗统计工作人员均可报考初级。
2、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在岗统计工作人员均可报考中级:初中毕业工作满二十年,专业工作满十五年,任初级职务满四年;高中或中专毕业,专业工作满十五年,任初级职务满四年;大学专科毕业,专业工作满六年;大学本科毕业,专业工作满四年;研究生班结业或获得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工作满两年;获得硕士学位,专业工作满一年。
以上从事统计专业工作年限计算至2008年12月底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