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8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滨人字[2008]39号
各县(区)人事局、审计局,滨州经济开发区党群工作部,市直和外地驻滨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省人事厅、审计厅《关于2008年度初中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鲁人办发〔2008〕66号)的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08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2008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定于10月19日举行。中、初级考试时间及科目为:
上午: 9:00-11:30 审计专业相关知识
下午: 2:00- 4:30 审计理论与实务
二、报名条件
按照《审计署、人事部关于修订印发〈审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审人发〔2003〕4号)的规定,报名条件如下:
(一)参加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具有良好职业道德;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以及有关财经法规和制度,无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从事审计、财经工作。
(二)参加初级资格考试人员,除具备第(一)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学历。
(三)参加中级资格考试人员,除具备第(一)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报名条件中所称的从事审计、财经工作年限,其截止日期为2008年12月31日。
三、考试报名
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方式。在滨州报考的人员,请于2008年5月20日至25日,登陆滨州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bzrsks.gov.cn),根据网上报名流程,如实填写、提交本人报考信息,上传照片,下载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本人签名后交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
报考人员须在2008年5月26日至27日期间,到市审计局提交确认材料并交费(地址:滨州市黄河五路488号,联系电话:3275557)。
审核和确认时应提供的材料包括:
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
2、单位盖章后的《资格考试报名表》、承诺书(一式各两份);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考生在报名时,由于自身原因报错级别、专业或填错个人信息的,责任自负。
四、收费标准
按照鲁价费发〔2004〕196号文件规定,考务费每人每科52元。
五、考试组织
各级人事部门和审计部门要互相协调、紧密合作,严格考务要求,确保2008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顺利进行。对违反考试纪律和有关规定的行为,按照人事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事部第3号令)处理。
滨州人事考试中心
二00八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