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8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事局,市直及省直驻阜各单位:
根据《关于2008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及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审考办字〔2008〕1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2008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及时间
2008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定于10月19日举行,分初、中、高级三个级别。其中:初、中级设“审计专业相关知识”和“审计理论与实务”两个科目;高级设“经济理论与宏观经济政策”和“审计理论与审计案例分析”两个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10月19日 | 初、中级 | 上午 09:00-11:30 | 审计专业相关知识 |
下午 14:00-16:30 | 审计理论与实务 | ||
高级 | 上午 09:00-12:00 | 经济理论与宏观经济政策 | |
下午 14:00-17:00 | 审计理论与审计案例分析 |
二、报考条件
根据《关于修订印发<审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审人发〔2003〕4号)和关于印发《高级审计师资格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人发〔2002〕58号)规定,参加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具有良好职业道德;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以及有关财经法规和制度,无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从事审计、财经工作。
其中:
1、参加审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学历。
在报名时,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
2、参加审计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3、参加审计专业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博士学位,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2年;
(2)获得硕士学位,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4年;
(3)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5年;
(4)大学专科毕业,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6年。
符合报考条件的香港、澳门居民可报名参加考试。
因违反考试纪律,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原人事部令2004年第3号)或省人事厅等部门《关于印发〈安徽省人事考试违纪处理规定〉的通知》(皖人发〔2002〕77号)规定处理,尚在停考期内的考生,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三、报名时间及办法
我市个人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08年5月29日——30日,逾期不予补报。报名时,考生按属地原则填写《2008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证书、获奖证书及从事工程咨询工作年限证明和本人近期同底免冠1寸照片3张,先到市审计局(联系电话:2267642)进行报名初审,再到阜阳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复审及报名手续(联系电话:2262161 地址:阜阳市市政府对面,清河宾馆西侧,人才大楼四楼)。
四、考场设置及准考证办理
考点原则上设在省会合肥市。考生应于考试前10天与阜阳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领取准考证事项,不再另行通知。
五、考试费用
根据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97号和省财政厅、物价局皖价费〔2006〕240号文件规定,审计专业初、中级考试费按每人144元、高级按每人220元标准收取(均含上缴国家部分)。
六、注意事项
应考时,考生应携带签字笔(黑色或蓝色)、2B铅笔、橡皮、无文字存储功能的计算器。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严禁将通讯工具带入考场座位。
2008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场规则、监考人员守则,按省人事厅《安徽省人事考试工作规则》执行;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原人事部令2004年第3号)执行。
阜阳市人事局
二00八年五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