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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2005年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2005-4-25 0:0  【 】【打印】【我要纠错

  佛人考 [2005]10号

  各区人事局、统计局,市直及驻禅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统计局、广东省人事厅《关于开展2005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粤统字[2005]13号)的精神,2005年度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于10月16日(星期日)举行,现将我市2005年度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报名

  (一)  报名时间和地点

  我市2005年度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时间为:2005年5月25日至5月31日(工作日办理)。按工作属地原则,各区报名点设在各区人事局或统计局,市直报名点设在佛山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时间:上午8:00-12:00时,下午2:30-5:30时;地址:禅城区惠景城绿景一路26号三楼;联系电话:83874123  83874124)。

  (二)  报名办法

  报考人员须填写《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一份,到报名点提交本人的身份证、学历证、任职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审核后退回),本人近期小一寸黑白免冠正面同版照片3张(1张贴报名表上)、缴费、办理报名手续,《报名表》等报考资料可先行到报名点领取。

  各区必须在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报名工作,并将有关报名材料报送市人事考试中心。

  (三)报考对象和报考条件见附件1.

  二、     考试科目及时间

  日期           级别          时    间            科         目

  10月16 日      初级      上午 9:00-11:30     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

                           下午 2:00-4:30      统计专业知识和实务

                 中级      上午 9:00-11:30     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

                           下午 2:00-4:30      统计工作实务

  三、考场设置

  在各地级以上市和省直设置考点。考试详细地址将在《准考证》上标明。

  四、其他事项

  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粤价函[2001]237号文规定,考试考务费每科收取50元。报名工作结束后,各区将考务费上缴市财政专户(单位名称:佛山市财政局,银行账号:2013021009026300844,开户银行:工行佛山分行营业部)。

  考试后一个半月,考生可拨打热线电话:16899111或登录中国统计信息网查询考试成绩和考试信息。

  附件:

  1、2005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二00五年四月十五日

  附件1

  2005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统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

  2、热爱统计工作,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本职工作任务,遵守职业道德;

  (二)资格要求:

  1、凡初中毕业工作满十年;高中毕业以上学历的在岗统计工作人员均可报考初级。

  2、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在岗统计工作人员均可报考中级:初中毕业工作满二十年,专业工作满十五年,任初级职务满四年;高中或中专毕业,专业工作满十五年,任初级职务满四年;大学专科毕业,专业工作满六年;大学本科毕业,专业工作满四年;研究生班结业或获得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工作满两年;获得硕士学位,专业工作满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