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人考[2005]16号
各县(市)区人事局、统计局,市直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
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关于2005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97号)及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05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统考办字[2005]1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市2005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统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二)报名参加统计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6年;
2、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4年;
3、获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2年;
4、获硕士学位从事专业工作满1年;
5、获博士学位。
(三)报名条件中有关从事专业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
二、报名程序及报名办法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按要求填写《资格考试报名表》(附件,可复印,A4幅面,贴1寸免冠彩色照片用于防伪扫描),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同意(盖章)后,持有关证明材料(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到当地人事考试中心办理报名手续。市直及有关企事业单位的考生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报名手续。
三、报名及考试时间安排
(一)报名时间:
2005年5月25日~2005年5月31日
(二)考试时间: 2005年10月16日
初级:
上午:09:00~11:30 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
下午:14:00~16:30 统计专业知识和实务
中级:
上午:09:00~11:30 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
下午:14:00~16:30 统计工作实务
四、考试报名费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鄂价费字[2001]91号文件规定,考试报名费100元/人,报名信息卡1元/张。防伪照片扫描费10元/人。
各地人事、统计部门要密切配合,精心组织,严肃考风考纪,保证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襄樊市人事考试中心
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