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人字〔2005〕30号
各区人事局,经济功能区人事部门,市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统计局、广东省人事厅《关于开展2005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粤统字〔2005〕13号)的精神,2005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于10月16日举行。为做好我市的考试考务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办法
全省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仍采取人工报名的办法,凡在珠海市报名的考生,均须在指定时间到报名点报名。
(一)报名时间:2005年4月29日至30日。
(二)报名地点:市人事考试中心(香洲柠溪路双竹街82号二楼)。咨询电话:2288109、2289109.
(三)报名手续和方式
1、报考人员须提供下列材料:
(1)填写《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1份,并由所在单位审核盖章;
(2)提供本人学历证、身份证、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原件核对后退回);
(3)提供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同版黑白照片3张(含贴报名表照片1张)。
以上所附材料均须用A4纸复印。
2、凡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提交上述材料,由单位统一或个人直接到报名点报名。
二、考试时间和科目
2005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日期定为10月16日。具体考试时间、科目安排如下:
(一)统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时间及科目:
上午9:00-11:30 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
下午2:00- 4:30 统计专业知识和实务
(二)统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时间及科目:
上午9:00-11:30 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
下午2:00- 4:30 统计工作实务
三、考场设置
2005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在珠海设置分考点,考点详细地址及考场、考号将在《准考证》上标明。
四、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统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
(二)热爱统计工作,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本职工作任务,遵守职业道德;
(三)报名资格要求:
1、凡初中毕业工作满10年或高中以上学历的在岗统计工作人员均可报考初级。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在岗统计工作人员均可报考中级:
(1)初中毕业工作满20年,专业工作满15年,任初级职务满4年。
(2)高中或中专毕业,专业工作满15年,任初级职务满4年。
(3)大学专科毕业,专业工作满6年。
(4)大学本科毕业,专业工作满4年。
(5)研究生班结业或获得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工作满2年。
(6)获得硕士学位,专业工作满1年。
专业工作年限计算至2005年12月31日止。
五、其他事项
(一)按省物价局《关于调整职称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01]237号)规定,考务费每科50元。
(二)考生于考试前10个工作日到市人事考试中心领取准考证。
(三)全国统考办开设了“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热线电话01016899111”。考试结束一个半月后,应考人员可拨打热线电话查询考试成绩,也可通过中国统计信息网查询其他考试信息。
二○○五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