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统计局、省人事厅《关于开展2005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粤统字[2005]13号)要求,为做好我市2005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
2005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日期定于2005年10月16日。具体考试时间、科目安排如下:
初级资格考试时间:
上午:9:00 — 11:30 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
下午:2:00 — 4:30 统计专业知识和实务
中级资格考试时间:
上午:9:00 — 11:30 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
下午:2:00 — 4:30 统计工作实务
二、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
(二)热爱统计工作,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本职工作任务,遵守职业道德;
(三)资格要求:
1、凡初中毕业工作满10年;高中毕业以上学历的在岗统计工作人员均可报考初级。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在岗统计工作人员均可报考中级:
(1)初中毕业工作满20年,专业工作满15年,任初级职务满4年;
(2)高中或中专毕业,专业工作满15年,任初级职务满4年;
(3)大学专科毕业,专业工作满6年;
(4)大学本科毕业,专业工作满4年;
(5)研究生班结业或获得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工作满2年;
(6)获得硕士学位,专业工作满1年。
三、报名时间
全市报名时间为4月15日至5月13日。
四、报名地点
韶关市人事考试中心(风度北路125号市政府办公大楼一楼112室)。咨询电话:8898676
五、报考人员需提交的材料
1、报考人员须填写《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一份(点击附件下载,请用A4纸打印);
2、提交本人的身份证、学历证、任职资格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原件验证后退回);
3、本人近期小一寸黑白免冠正面同版相片3张(其中1张贴在报名表上)。
六、其他
1、收费
按照省物价局《关于调整职称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01]237号)规定的标准,考务费每科50元。
2、准考证领取时间:2005年9月26—30日到市人事考试中心领取。
附件:《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略)
韶关市人事考试中心
二00五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