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应试指南>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正文

[青岛市]2005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

2005-4-20 0:0  【 】【打印】【我要纠错

  青人办发〔2005 〕64号

  各区、市人事局、统计局,市直及驻青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人事厅、山东省统计局《关于2005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办发[2005]62 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2005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2005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日期定于2005年10月16日 ,具体考试时间及科目为:

  初级资格考试:

  上午:9:00-11:30    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

  下午:2:00-4:30     统计专业知识和实务

  中级资格考试:

  上午:9:00-11:30    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

  下午:2:00-4:30      统计工作实务

  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采用标准化考试,试题全部为客观题,考生在答题卡上填涂信息点作答。

  二、报名时间

  2005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报名时间为4月20日 至5月31日 .各区(市)、各部门(单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经所在单位审查同意后到指定地点报名。

  各区、市的考试报名工作,由各区、市人事局和统计局负责组织,经审查后报青岛市统计局人事教育处。市直各部门(单位)及中央、省驻青单位的考试报名工作,由各单位审查同意后,报青岛市统计局人事教育处(闽江路7号,市政府办公大楼后楼0702房间,电话:5912272  5912237 )。

  报考人员须按要求认真填写考试登记表。各区、市,各部门要认真审查报考人员的身份证、学历证明等,将同意报考人员的考试登记表、一寸近期同版正面免冠照片3 张(其中一张贴在登记表上)和本单位的《资格考试报名花名册》于2005年5月31日前 报市统计局人事教育处审核。

  根据山东省人事厅《关于人事考试资格证书发放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发[2003]23号)要求,在证书发放前,青岛市人事局考试中心将对合格人员的报考条件进行复核,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予办理证书。

  三、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 、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坚持原则;

  2 、热爱统计工作,履行岗位职责,遵守职业道德。

  (二)报名参加全国统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一)条所列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报名参加统计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一)条所列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六年。

  2 、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四年。

  3 、获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结业从事专业工作满两年。

  4 、获硕士学位从事专业工作满一年。

  5 、获博士学位。

  (三)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按取得正规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计算。工作年限计算时间的截止日期为2005年12月31日 .

  四、收费标准

  按“鲁价费发[2004]56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即报名考试考务费每人每科51元。

  五、其他有关问题

  1 、2005年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场只在青岛市市区内设置。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在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2 、2005年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编写委员会对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进行了重新编写。根据新版考试大纲,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用书编写委员会组织有关专家在2001 年版本的基础上重新编写了考试用书,删减了陈旧的内容,增加了一些新知识,更加突出实用性的特点,更符合新时代的要求。

  3 、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要求,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应在考试年度内取得相应级别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作为办理资格证书的依据之一。

  各区(市)、各有关单位要按照统一部署和要求,做好宣传动员,并抓紧组织报名工作。要严格掌握报名条件,并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对考试有关问题的宣传,使报考人员熟知考试工作的规定和要求,确保今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青岛市人事局    青岛市统计局
二○○五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