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统字〔2005〕13号
市直各单位:
根据国家统计局、人事部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05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统考办字〔2005〕1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市2005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05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日期定为10月16日。具体考试时间、科目安排如下:
(一)统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时间及科目:
上午9:00-11:30 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
下午2:00-4:30 统计专业知识和实务
(二)统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时间及科目:
上午9:00-11:30 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
下午2:00-4:30 统计工作实务
二、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统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
(二)热爱统计工作,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本职工作任务,遵守职业道德;
(三)资格要求:凡初中毕业工作满十年;高中毕业以上学历的在岗统计工作人员均可报考初级。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在岗统计工作人员均可报考中级:初中毕业工作满二十年,专业工作满十五年,任初级职务满四年;高中或中专毕业,专业工作满十五年,任初级职务满四年;大学专科毕业,专业工作满六年;大学本科毕业,专业工作满四年;研究生班结业或获得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工作满两年;获得硕士学位,专业工作满一年。
三、报名时间
2005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报名时间定于4月10日至4月30日。
四、报名办法
按属地原则,国家、省直单位,市直各单位考生到市统计局报名。地址:新市区沿江路市府大院9号楼5楼市统计局办公室。咨询报名电话:3319495.
报考人员须填写《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见附表)一份,提交本人的身份证、学历证、任职资格复印件各一份,本人近期小一寸黑白免冠正面同底相片三张(含贴报名表相片一张)。各县区对报考人员的条件须逐条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方可报名。
五、报考费用
按照省物价局《关于调整职称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01〕237号)规定标准收费。考务费每人100元(含试卷费、管理费等)。
六、考场设置
2005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按规定只在地级市设置考场,并严格执行有关考试纪律规定,具体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七、国统考办开设了“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热线电话”,电话号码为当地“16899111”或“01016899111”。考试结束一个半月后,应考人员可拨打热线电话查询考试成绩,也可通过互联网http://www.stats.gov.cn(中国统计信息网)查询其他考试信息。
河源市统计局
二OO五年四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