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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樊市]06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2006-3-9 0:0  【 】【打印】【我要纠错

各县(市)、区人事局、统计局,市直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

  根据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06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统考办字[2006]1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市2006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统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二)报名参加统计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6年;

  2、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4年;

  3、获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2年;

  4、获硕士学位从事专业工作满1年;

  5、获博士学位。

  (三)报名条件中有关从事专业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

  二、报名程序及报名办法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按要求填写《资格考试报名表》(可复印,A4幅面,贴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同意(盖章)后,持有关证明材料(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经当地统计和人事职改部门进行资格审查(盖章)后,到当地人事考试中心办理报名手续。

  三、考务工作安排

  (一)报名时间:2006年3月6日~2006年3月16日

  (二)考试时间: 2006年10月15日

  初级:上午:09:00~11:30 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

  下午:14:00~16:30 统计专业知识和实务

  中级:上午:09:00~11:30 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

  下午:14:00~16:30 统计工作实务

  四、考试报名费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鄂价费[2005]266号文件规定,考试报名费每人每科60元。防伪照像或照片扫描费10元/人。

  五、考试用书及培训有关考试用书、培训事宜,请与省统计局职改办联系。

  各地人事、统计部门要密切配合,认真组织,加强管理,严肃考风考纪,保证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资格考试报名表(可复印,A4幅面,也可以网上下载,下载地址:http://www.xfrsrc.gov.cn/job/bmb.doc

  襄樊市人事考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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