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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2006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2006-3-15 10:38  【 】【打印】【我要纠错

各区、县(市)统计局、人事局(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市直属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统计局、浙江省人事厅《关于2006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浙统[2006]19号)精神,现将我市2006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办法和时间

  1、报考统计专业初、中级资格人员必须持有新换领的《统计从业资格证》或经年检合格的《统计证》。其他条件仍按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国统字[1995]46号)规定执行。

  2、考试报名以属地原则进行。先由本人提出申请,在“杭州统计信息网”(网址:www.hzstats.gov.cn)“统计表式下载”模块处下载“2006年统计专业资格考试报名登记表”,按规定填写报名表,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加盖公章(报名条件见附件3),并交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照片一寸二张。报名时,还需提交本人学历、身份证、已取得专业资格证书和《统计从业资格证》或《统计证》复印件一份(如个人直接报名需带正本和复印件,正本审核后归还)。各区、县(市)所属单位由主管部门汇总后到各区、县(市)统计局报名,并经各区、县(市)人事局审核后向市统计局报名;省、市级各部门将名单汇总后到市统计局报名;驻杭中央部属单位、部队和省、市直单位的统计人员经本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同意后,直接到市统计局报名。报名地点设在杭州市统计局办事窗口(莫干山路二号、市府大楼西裙房一楼)。咨询电话:85252779.85253216.

  3、全市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时间为: 4月17日 —19日,逾期不再受理。

  4、各级人事、统计部门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要进行认真审查,并在报名表有关栏目内签署意见、加盖印章。

  二、考试时间及考场设置

  1、考试时间为 2006年10月15日(星期日)。

  初级资格考试:

  上午:9:00—11:30     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

  下午:2:00—4:30      统计专业知识和实务

  中级资格考试:

  上午:9:00—11:30     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

  下午:2:00—4:30      统计工作实务

  2、全市初、中级资格考试考场设在杭州市区。

  三、其他

  1、工作年限是指取得相关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时间为2006年12月底。

  2、原从事与统计工作相近的其他经济工作的专业工作年限,可连续计(换)算成统计专业工作年限。

  3、2006年统计专业资格考试仍然采用标准化考试,考试大纲和考试用书的内容均作了必要的调整。各区、县(市)考试大纲和考试用书的订购数,务必在 4月25日 前上报市统计局人事教育处。报考人员的建库软盘(程序同去年)必须在 6月10日前上报市统计局人事教育处。

  4、考务费收取标准按浙统考办[2000]1号文件规定执行,考试大纲、教材费收取标准如下:

项 目
级别
 
考试费
 
教材费
 
合计
 
中级
 
210
 
68
 
278
 
初级
 
105
 
36
 
141
 

  上述费用由各区、县(市)统计局在4日25日前统一上交市统计局人教处。汇款地址及帐号如下:

  帐户名称:杭州市统计干部培训中心

  帐    号:87208100093417

  开户行:杭州市商业银行市府大楼支行

  杭 州 市 统 计 局
杭 州 市 人 事 局
二ΟΟ六年三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