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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2006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2006-4-14 14:57  【 】【打印】【我要纠错

各县(区)人事局、统计局,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开发区党政办:

  根据省人事厅《关于2006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办发〔2006〕29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2006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06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日期定于2006年10月15日,具体考试时间及科目为:

  初级资格考试:

  上午:9 :00-11 :30 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

  下午:2 :00- 4 :30 统计专业知识和实务

  中级资格考试:

  上午:9 :00-11 :30 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

  下午:2 :00- 4 :30 统计工作实务

  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采用标准化考试,试题全部为客观题,考生在答题卡上填涂信息点作答。应考时,考生应携带准考证、身份证,黑、蓝色钢笔或圆珠笔、2B铅笔。

  二、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

  2、热爱本职工作,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本职工作任务,遵守职业道德。

  (二)报名参加统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 (一)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三)报名参加统计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 (一)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6年;

  2、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4年。

  3、获第二学士学位后或研究生班结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2年。

  4、获硕士学位后从事专业工作满1年;

  5、获博士学位。

  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取得正规学历前后工作时间的总和,工作年限计算时间的截止日期为2006年12月31日。

  三、考试报名

  2006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报名时间截至2006年6月30日。

  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按属地原则,各县(区)的到县(区)统计局报名;市直单位的由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集中到市统计局政策法规科(地址:滨州市黄河五路渤海十五路交*口望海楼大酒店709室,联系电话:3011305)报名。报名时须提交毕业证原件,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张,《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县(区)统计局注意做好报考初级资格考试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上报材料时带齐报考中级资格考试人员的毕业证书原件等材料。

  四、考试收费

  考试收费标准按鲁价费发〔2004〕56号文件执行,即考务费每人每科51元。

  五、考试组织

  各级人事部门和统计部门要互相协调、紧密合作,共同做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报名资格审查工作,要实行责任追究制度,特别是对学历、工作年限等有关材料要采取谁审查、谁签章、谁负责的方法,严格把关。一旦发现提供虚假证书和证明、填写信息不真实、弄虚作假等情况,一经查实,将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同时要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第3号令《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的宣传力度,确保2006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二○○六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