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应试指南>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正文

[黑龙江]领取2005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的通知

2006-3-9 9:0  【 】【打印】【我要纠错

各市、行署人事局考试中心(职称科),中、省直有关单位人事部门:

  2005年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已由国家人事部下发到省人事考试中心,现将有关发证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证办法

  1.在省人事考试中心报名的在哈中、省直单位考试合格人员,办证时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原件)、1张2寸相片和证书工本费10元/本到人事考试中心办理。

  2.在各地、市报名的考试合格人员证书,由各地人事部门携带考试合格人员的准考证、身份证、1张2寸照片统一到省人事考试中心办理。

  二、发证时间

  2006年3月21日至2006年4月26日每周二、三上午。各市、地在发证期间内随时领取。

  地 址:省人事考试中心(哈市南岗区汉水路162号后身)

  联 系 人:曲 芳

  咨询电话:0451-82344319 82344329 82335550

  网 址:www.rsks.gov.cn

  黑龙江省人事考试中心
二OO六年三月九日

相关热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