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事局、市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辽宁省统计局、辽宁省人事厅《转发全国统考办关于2006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辽统字[2006]10号)精神,现将我市2006年度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2006年10月15日
统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时间为:
上午 9:00-11:30 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
下午 2:00-4:30 统计专业知识和实务
统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时间为:
上午 9:00-11:30 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
下午 2:00-4:30 统计工作实务
二、报名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热爱统计工作,完成本职工作任务,遵守职业道德,均可报名参加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一)报名参加统计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大专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6年;
2.大学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4年;
3.获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结业从事专业工作满2年;
4.获博士学位。
(二)报名参加统计专业初级考试的人员须具备高中以上学历。
报名条件中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时间到2006年年底。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2006年5月8日至12日。
(二)报名程序:报名参加统计专业考试的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到市人才中心考试部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时需现场采集报名者图像信息。考务费初、中级均为120元。
(三)报名地点:抚顺市人才中心考试部(抚顺人才市场二楼)。
四、其他
(一)考生请于2006年9月26日到市人才中心考试部领取准考证。
(二)考生应考时必须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缺其中之一者均不准参加考试。
(三)试题题型:从2001年起,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已采用标准化考试。试题全部采用客观题,考生在答题卡上填涂信息点作答。考生须自备2B铅笔和橡皮。
五、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及时传达考试信息,宣传有关的考试政策。要坚持标准,认真审核,把好资格审核关,确保出具的各种证明材料真实有效。严禁在考试报名工作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报名和预订教材工作。确保我市2006年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六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