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人字[2006]34号
各县区人事局、统计局,市直有关部门,中央、省属驻东营有关单位:
为了做好我市2006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根据省人事厅、省统计局《关于2006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办发[2006]29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考试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2006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日期定于2006年10月15日,具体考试时间及科目为:
初级资格考试:
上午: 9:00-11:30 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
下午: 2:00- 4:30 统计专业知识和实务
中级资格考试:
上午: 9:00-11:30 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
下午: 2:00- 4:30 统计工作实务
二、报名时间
2006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报名时间为3月25日至6月30日。全市共设市直(市人事考试中心)、三县两区(县区科干办)、油田(油田职改办)七个报名点。有关部门(单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由所在单位统一组织按行政隶属关系到指定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等有关资料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版黑白照片两张,并认真填写(涂)《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见附件)及《山东省人事考试报名通用信息卡》各一张。
三、报名条件
报名条件仍按《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中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条件如下: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并具备高中以上学历,可申请报名参加统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报名参加统计专业中级资格考试。
1、大学专科毕业,从事统计专业工作满六年;
2、大学本科毕业,从事统计专业工作满四年;
3、获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结业从事统计专业工作满两年;
4、获硕士学位,从事统计专业工作满一年;
5、获博士学位。
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按取得正规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计算。工作年限计算时间的截止日期为2006年12月31日。
四、收费标准
按照鲁价费发[2004]56号文件的有关规定,考务费每人每科51元。
五、教材征订
2006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用书的征订工作由市统计局负责,与报名工作同步进行。
联系人: 孟祎旻
联系电话: 8308810
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市里统一部署,严格掌握报名条件,严肃考风考纪,加强检查监督,规范各项考务工作,以确保2006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
东营市人事考试中心
二○○六年三月二十三日